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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余旭刚来找我了 求收藏


表姐说今天上午她要去染个头发,让我陪她去,我不去也不行啊,吃了早饭后,我和表姐往离家最近的一家理发店走去。

        进了理发店后,表姐就去洗头发了,而我只能呆呆的坐在理发店里等。

        闲着无聊的我拿出了手机,点开QQ,登上了我难得登一回的QQ后。

        我看了一会儿,全部都是初中同学给发来的消息,他们都问我去哪里上学了,于是乎,我只能点开一个一个的给他们回了信。

        发完后,我又坐着等表姐,这一等,却足足让我等了四个多小时。

        终于在四个小时后,表姐染好了头发。

        表姐将原本紫色的头发染成了一头奶奶灰,整个人看起来更加迷人漂亮。

        表姐今天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下身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再配上一头奶奶灰色的头发,简直是美的不像话,即艳丽俊美于一身。

        表姐实在是太漂亮了!!!

        看的我直接就呆住了,我突然感觉陪表姐来理发店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要知道,表姐染完头发后朝我走了过来,理发店的人们都看向我,每个人的眼神里都带有羡慕佩服之色。

        他们肯定以为表姐是我女朋友,就这样,我和漂亮的表姐一起牵着手回了家。

        回了家后,表姐给了我150块钱的生活费,我只能苦逼的拿着这150块钱去生活一个星期。

        表姐说了,请大家吃饭的钱和那天去无极限酒吧玩的钱,全部从我的生活费里扣。

        当初表姐跟我说这话时,我还以为她是在和我开玩笑,可没想到的是,这是个事实。

        我只能默默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下了楼后,出了小区,看了一眼人来人往,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

        我多么希望那辆红色大众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

        打车要花十几块钱,我本来就拿了150块钱,如果打车再花掉十几块钱的话,那么这个星期我连最起码的温饱都解决不了。

        要知道,我们那学校食堂的饭可是很贵的,一顿饭要7块,来个鸡腿就是10块。

        一天没有30块钱根本吃不饱,我满怀期待的在这喧闹的马路上傻傻的站了1分钟。

        就是在等待着那辆红色的大众出现在我的眼前。

        可惜,现实总是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正在那里站着呐,突然一声吼叫从马路的另一边响起。

        “唉,那个站在马路上的小子,你找死了是不,赶紧过马路。”

        我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我特别想冲上去狠干那交警一顿,叫这么大声干什么。

        可是我的理智压住了我的冲动,因为我不想被安个袭警的罪名。

        看了一眼四周的汽车,我不舍的从十字路口的中心往马路的对面走去。

        一路上我的内心都是失落的。

        在我走过来后,那个交警小声嘀咕了一句:“现在的小子胆儿真是越来越大了,小小年纪不学好,去跑到十字路口的中心去碰瓷,真是不要命了。”

        当然,这句话可被耳朵灵敏的我给听到了。

        要他是王逸凡,我肯定冲上去干他。

        可谁让人家是交警呢。。。

        我在马路边打了一辆车准备前往学校。

        草,上天似乎又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在通往我们学校的路上竟然他妈的给堵车了,原本十多块钱的路费,硬是给我干到了20多块钱。

        下车时,我极其不愿意地将那张印有50块钱字样的钞票递给了出租车司机。

        搞得那出租车司机都多看了我几眼。

        回了宿舍后,和室友们简单的聊了一会儿就去教室了。

        行走在校园里,看着校园里那一位位女同学,我不禁感叹。

        “学校代有美女出,各领风骚三余年。”

        上了教室翻了会儿数学书,我惊奇的发现我竟然一个也不会。

        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就像是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一样,脑中一片空白。

        我国不愧是一个文化深蕴的文明古国,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

        ‘学习的最高境界,就是将所学会的知识全部都忘掉,使一切都归于原点,一切都回归于空白,这样,你就可以超凡脱俗了。’

        而我,我就快做到了这一步,我已经将小学和初中所学会的知识全部都奉还给了恩师,自己毫无保留,只差一步,我就可以超凡脱俗。

        实在是闲的无聊,我就趴在桌上睡觉了,一直睡到了晚自习,我才被王逸凡给叫醒。

        交了手机后,我又趴在桌子上继续睡觉,而王逸凡这货还是没交手机,因为他说他和他的小女友现在正处在热恋状态,分开一刻都不行。

        我不由心说:你丫现在不就是和她分开的。

        这个星期上完就是国庆7天小长假,所以,这个礼拜每个人都很兴奋,都在讨论放假了去什么地方玩儿。

        而我却显得很淡定,颇有一番鹤立鸡群的意味,与他们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因为全班就我一个趴着睡觉的。

        下了晚自习后,我正在洗脚,结果宿舍门就被人推开了。

        随后进来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的,不过他原本秀气的脸上,此刻却有着一块儿和他白暂的面部极其不符的淤青。

        我看了他一眼说:“找我又有什么事。”

        没错,走进来的人正是余旭刚。

        不过他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势,并且这次来的时候也只是他一个人来。

        余旭刚看了我一眼坐在我的床边说:“没想到你打架还挺猛的啊。”

        我不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出于防备,我自己默默的装了个逼。

        “一般吧,都是初中打出来的。”

        其实我初中也打架,但打得并不多,3年也就打过5次架,我之所以会打架,是因为都是让我爸给练出来的。

        由于我常挨揍,我的身体早就被练出来了,再加上我是农村的小孩,以前上6年级和初中那会儿。

        翻墙上树,下河种地,身手也是很敏捷。

        以前不会上树,爬树时老是往下掉,第一次往下掉时,屁股摔的很疼。

        但等当摔习惯了以后,其实也就那样。

        虽然我长得不咋胖,但我还是很自信,我打架是不会吃亏的。

        “我想和你交个朋友,我感觉你这人不错。”

        说罢,余旭刚起身将他的右手伸了出来,人家都这样了,我如果还不表示一下那就太不像话了。

        我也伸出手和他握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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