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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为‘与罗凌再相逢’加更


有人说,血族最大的敌人是他们自己。

        这种说法格调略高,哪怕是在这个黑暗笼罩的世界,也是如此。

        真正能用这种说法的,也就是未被恶魔入侵前的地球人类。绝对的NO·1,其他种族必须提高到比普通人还高的待遇,才能存活,否则就只能灭绝,某些动物,比如大熊猫、海豚,已经专攻卖萌来保证生存了。那时人类最大的敌人的确只有他们自己。

        这时的血族还不行,黑暗生物的种族丰富度,一点都不比人类的民族丰富度低。

        血族显得高端,是因为从文明的角度去衡量,它是建立在人类文明上的一种高端,这是一个看待事物的视角问题,并不代表血族就是这个世界黑暗生物中战力最强大的一群。

        他们是实力最强大,因为有人类这个文明群体可操控以及摄取力量。

        其他黑暗生物在这方面做的就不够好,他们就是他们自己,大多数跟人类格格不入,也不愿去融入、隐藏,或者缺乏高度的组织性和长远规划,个别个体选择了融入和隐藏,但对种群没有太大的意义。

        这样的黑暗种族,就包括夜魔。

        至少在伊森看来,夜魔这个名字,远要比茨密西氏族的年轻一代被称作‘魔王’货真价实的多。

        康斯坦丁就是一头夜魔。

        伊森在博桑奇没能找到他,但得知了集会的事,也就暂时放弃找他了。

        实际上伊森除了打听黑暗世界的物品交易,找康斯坦丁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看能不能获得点业务。

        牵线搭桥,买卖雇佣,这是掮客的本职工作。

        伊森觉得,通过这些黑暗业务,他比较容易得财。他需要的是业务信息,具体怎么选择在他。这样就不会触犯三诫中的第二条,可以取财有道。

        但康斯坦丁不在,他也只能作罢,回到黑森林,就开始收集材料。

        酿制苦棘酒的材料只是最捎带手的,各种有用的被能量侵蚀的、或能够制造法器物品的材料,都能在黑森林这种常年被黑暗笼罩的区域中找到。

        伊森是个好孩子。

        别人有了力量,就去抢、去夺、去偷、去黑吃黑。

        但他不惯自己这毛病。

        破诫的理由永远很好找,但守诫才是他的正路。

        所以哪怕是这个虚幻时空,他也不会放把火烧个城,三光之后,盆满钵满。

        他首先想到的来钱办法就是出卖技术,出卖造物。

        生活因创造而美好,不是说说而已。

        做点小物件,高技术低材料,然后去集会淘一淘,充分发挥自己高利用的特长,家底慢慢也就丰润起来了。

        结果他在黑森林活动,无意中就发现了某个山谷石窟。

        石窟并没有刻意隐蔽,就那么敞亮在那里。

        伊森正犹豫要不要造访,里边已经有人在邀请。

        石窟的内部结构比较简单,却并不会让人觉得寒酸。顺着粗陋的石台阶而下,一个穹窿已然在石阶的侧面展现于眼前。

        穹窿不大,一束天空从宛如天窗的顶端大孔洞中泻下,照在穹窿中央的石柱台底部,让那一圈绿色植物显得愈发生机盎然。

        邀请他的人,就在侍弄这些植物。一个佝偻身的老太婆,长的跟康斯坦丁一个德性,蛤蟆头,四瓣嘴,嘴闭着的时候就像是食蚁兽的嘴,向前撅着,蛇信不时吞吐。

        这就是夜魔,它们的声带结构并不适合口吐人言,它们说话是一种技巧,腹语。

        “嗯,意料之外的强,虽然你很年轻,但老婆子我却是不敢在你面前称长辈。”侍弄花草的夜魔絮絮叨叨的说。

        “您是康斯坦丁的……”

        “太祖母。”

        “哦……”伊森心说这位年岁的确够大的康斯坦丁爷爷的奶奶,夜魔300年才算成年,能生育后代,随便算下,这位也一千多岁了。

        也许有人会说,虚幻时空,一万岁又怎样?都是假的。

        这样理解是不对的。魔器不能无中生有,它开启一个虚幻时空,基础元素都是现实世界的,而要想以假乱真,就必须自洽,比如说一块万年前的陨石,必然要演算,符合真实特质才行,否则就瞒不过位面法则。

        所以,这老夜魔活了一千年,那么这一千年都不会是单纯的捏造虚妄,是按照一定的生命轨迹原则推算出来的。这就是虚幻时空的一个最大特点,衍化的真实性。

        夜魔这个种族,伊森前世在异时空接触过,同样是留下了一定心理阴影的种族,倒是没想蛛魔女王那么硬战,而是他当年有些狂傲得瑟,以貌取人,觉得你们这些渣,这么仇还吃人,肯定不是啥好鸟,有个理由就灭之。

        结果就被教做人了。

        夜魔给他上了这一课后,他学到的一条认知就是:屁股坐哪里,那是你的问题,别因为这个,就主观情绪发作,过度美化,这是不利于在祥和的万族林立的大千世界生存的。

        之后,他就渐渐把毛病改了,不是看见人类就觉得,哎呀,这可是亲人,同胞,我得招呼着点,不能让其被破害了,能拉就拉、能救就救……

        以前真就这样,潜台词就是:我大人类如何如何。浑身散发着一种浓郁的‘万族我为尊’的土鳖味。

        正是因为被教做人了,他这态度就不像一般人那样,见个异类就一惊一乍,看见肯人尸体就立刻要战个痛快。世间的事情要是都用这类角度看,其实相当逗逼。

        康斯坦丁的太祖母有那种上年岁人的反复啰嗦毛病,伊森却与之谈的挺好,他也不急,搬块石头就在花圃边跟对方聊,聊的内容也不是多严肃,甚至有乱扯的嫌疑。

        但这些信息经过梳理,慢慢就跟一些认知关联起来了,这让他加深了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跟年轻人谈是不会有这样的收获的,年轻人掌握的相关信息,都是整理好的,就像是历史课本,真的那么准确吗?普通的应用或许是够了,专业的眼光看就是漏洞处处。

        而康斯坦丁的太祖母聊的不是这种整理过的、带着别人主观判断的笼统信息,而是当年的一些琐碎,可是这些琐碎往往才是真实的有力见证。

        很简单的例子,这老夜魔说了她年轻时某段时间的社会局面,伊森很快就分析出,那个时间段血族的第三代闹的很凶,而且他们的战力并非传说的强如神祗,至多也就是传奇级别。那种神祗般的力量,其实就是在其领域中,其可以扭曲改变法则而形成的表象被人们不明觉厉而夸大讹传的结果。

        这些信息的总结,在他而言,就远比某个血族文献上的描述更靠谱。

        历史的真相,莫过于从活化石嘴里的生活点滴去推敲。

        与老夜魔畅聊了4个多小时,伊森用一杯生命醇酿作为答谢。就是那位跟他有一夜露水情缘的奥萝拉送它的酒壶中倒出来的碧绿酒液。

        这酒液是一点点生成的,一天也就那么几十滴的量,而且必须用那个特制的种子酒杯盛,或直接饮,不能用其他容器。

        伊森也不介意老夜魔的口水,拿杯给她盛了。对方也没有抿啊舔啊什么的,直接四瓣大嘴一开,把酒倒了进去。

        临走时送了他个东西,不是什么宝物,就是个颅骨,没有神奇的作用,或不能当材料,但这颅骨一点都不普通。

        老夜魔告诉他,这东西是康斯坦丁的一位朋友从新大陆给他带回来做收藏的,她留下是因为她听她的太祖母说过,在她的太祖母小的时候,有着这样颅骨的生物是在大地上活着行走的。那是三千多年前的事了,在古叙利亚。

        从老夜魔的家出来,伊森觉得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个虚幻时空是个垃圾堆了。

        魔器玩的太狠,拟真度过高,各种真材实料的用。

        比如恐惧圣石,这就是真材实料。

        又比如现在这个头颅,这可不是臆想造物,现在真实废土世界就有这种恶魔,血妖。

        就冲着这血妖颅骨,伊森就知道,他恐怕不能像原本想的那样,在这个世界愉快的玩耍了。

        有血妖的存在,那么这个世界关于血族的那些传说,比如该隐、莉莉丝什么的,都极有可能不是魔器正常向推衍计算后扭曲法则所制造的自洽根源,而干脆就是个坑,说不定第三代,就是血魔。这要那样,整个血族就是个巨坑。

        “纯血计划,得及早提上日程了……”他心里思忖着。

        实在是前世被鬼神之力的那个坑给坑怕了,差点就传奇了都没能出坑,当真是深坑无底。

        这次似乎又有这种征兆,要是所有血族都是血魔的子子孙孙,那他就是再在血族社会中横竖踢飞脚,也不过是人家血妖手拿把攥的玩意,说剥夺就剥夺了。

        也许是该着伊森这种人一辈子都忙,这才几天,他就把自己跟世界命运紧密拴连在一起了。

        未来的奇塔诺瓦伯爵那有一个约会要赴,血族这边跟茨密西结了梁子,搭救个仆人的妹妹都能引出恐惧圣石、黑暗十二宫圣石和黑神教,以及四元素自然祭祀和塑能圣石,然后拜访个老夜魔把血妖给挖出来了。一桩比一桩事大、以及影响深远。

        伊森自己都苦笑不得,心说:“咱这可是真是世界亲女婿,一来了就一筐一筐的事往脑袋上砸。”

        16名亡魂士兵的收获不错,尤其是其中一个居然找到了深渊粘土。

        深渊粘土可是好东西,他在现实世界暗中找了一通也没能发现。

        深渊粘土的可塑性极强,他以前常用的材料中,深渊粘土的价值还要排在邪铜之上。

        来到废土地球后,当他了解了人类陶瓷符合材料的工艺后,就觉得自己以前的烧陶、烧瓷技术实在是弱爆了。

        他真是大开眼界,赞叹原来陶瓷还能这么玩!

        只是没有深渊粘土,很多设想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现在有了,他自然是十分高兴。

        世界的基础法则做不得假,他的相关技术也是真的,也就是说,他在这个时间把精力投入到陶瓷符合材料这个项目,绝对不会做无用功,回到真实世界完全可用。

        就冲着这个深渊粘土,他觉得自己在黑森林中多待一天真不多。

        所以这天夜里他就没回苏恰瓦,一直干到第二夜里,才心满意足的做好标记,然后让夜骥驮、让亡魂士兵扛,美滋滋的离开博桑奇,赶回了苏恰瓦。

        然后他就听闻了前天夜里,也就是他去波库尼村时这里发生的事。

        34名士兵,17名仆人,63名平民,一夜之间都死了。都是因为茨密西氏族的亨利·科斯廷找他撕逼,结果没找到人,于是发邪火杀死的。

        子爵府的大厅中,烛火辉煌,子爵及其子女都在,昨天夜里伊森没回来,亨利又来闹了一回,因为有备,弗洛里安派来了不少人,所以没闹出什么人命,但子爵一家已经有点草木皆兵,宁肯白天睡觉,晚上聚在一起,出了状况也好有个照应,别睡梦中就都被吸干了。

        另外就是弗洛里安的人,包括之前前往布达佩斯送消息的那名血族。嘉顿血亲王和调查组已经到了,都在血堡。

        这里是弗洛里安的领地,他们按照客尊的习惯先去那边,而且日夜赶路,也是舟车劳顿,正在休息,当然,最主要的是因为大家都准备围观白昼魔鬼和魔党茨密西氏族展开的血战。

        伊森在大厅的空地上来回踱着步子,他有些为难的道:“茨密西的这些家伙很勇敢啊。血魂蜡烛都震慑不住。看来,称之为‘魔王’是有道理的,我这是小看了人家的意志啊。”

        子爵一家有点听不懂伊森在说什么,但感觉好像挺厉害,又好像这位打退堂鼓了?也好,这种事,还得是血男爵弗洛里安这样的强力人物出手才能摆平。

        “估计这位要求援了。”子爵这样想。

        血族这边的人却完全是另一种思路,有人已经开始抹不存在的汗了,心说:“这位又开始了。习惯性的上纲上线,那个亨利·科斯廷就是个犯浑闯祸的愣货,不具备代表性好吧,怎么就成了勇敢,以及强大意志的表现了呢?血魂蜡烛这种东西,Elder见了都腿软的吧?亨利不惧,那是他没见识,不是因为他们‘魔王’般杀伐果决,意志坚强。

        不过,他们的主子弗洛里安吩咐了,少说,多听,泽维尔·洛顿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别劝别拦,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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