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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死战


阴沉的天,云朵压得很低。在空旷的草原上看来,就像是多了层贴着头皮的天花板,让人感到十分压抑。

        李雪鳞回头看了眼身后已经列成横队的军团。与以往的战斗比起来,大家少了杀气,多了几分肃穆。这微妙的差别,让他们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群执行仪式的送葬者,而不是亲手终结生命的刽子手。

        这也难怪。没人会认为今天的战斗还有第二种结局。六千兵强马壮的铁骑和八千不习惯步战的病弱疲累,任谁都看得出胜利的天平早就已经锁死在其中一方。

        李雪鳞眺望着正前方。远处的地平线上隐隐有了些波动,草尖上慢慢出现一些小黑点,再近些,看得出是一个个拖着脚步走路的人。他们现在的状态已经称不上是一支军队。

        “祭品”。李雪鳞的脑袋中跳出这个词。是的。这些都是祭品,是他为了攫取权力所献上的牺牲。过不了一个时辰,这个世界上就会消失近万条生命。而他身上的黑狼王传说,将变得更加强大神秘。

        “你们都能留下,谢谢。”李雪鳞直视着前方,在头盔下低声说了一句。

        “哼!”身旁一个挂准将衔的大胡子军官别过头,似是看着飘扬的红底黑麒麟军旗说道,“别会错意了,我不过是怕有人真入了魔,这才留下盯着。谁敢像苏合人那样丧心病狂祸害大夏百姓,老子第一个砍了他!”

        李雪鳞真诚地笑了笑:“行,那就有劳了。胡先生呢,怎么没来?”

        “他说,你只是让他当军校的教员,没说要上前线。”张彪收回目光,直视着李雪鳞的眼睛,“他还说,既然你让他教军官们读书明理,他就得对得起自己的职责。”

        “不错,正该如此。”李雪鳞今天的脾气出奇地好,张彪连着呛他也没反应。

        副师长像刚认识他一样上下打量了几遍。确认了李雪鳞说的是真心话,摇着头,道:“怪了,看你所说也不像扯谎。且不说如何才能用咱们这一万兵马立威,难道你当真以为只要一个天可汗的名头,就可以让那些大小部族替你卖命?”

        “当然不可能。草原民族就是一群狼。除了抢别人的肉,没有第二种活法。”李雪鳞注视着慢慢走近生命终点的苏合军队。每一支游牧民族的壮大都离不开对南方的洗劫,而这往往也是他们衰落的开始。(本书首发)

        看来这人还没疯。张彪的心放下了一小半:“那你打算带着他们抢谁?”

        李雪鳞像是回答他,也像是喃喃自语:“抢?我要的不是会反噬主人的狼。在带着他们上战场前,我要把这些狼变成俯首帖耳的狗。”

        “你在说什么胡话!你以为他们是走投无路的汉奴,还是在军中吃饷的士卒?我可告诉你,这些家伙最先考虑的三样东西是自己的性命、战士的荣誉、家族的安危。知道为什么大夏极少有胡人从军吗?不敢收!要是哪一天和他们的老乡刀兵相向,这些家伙就是吃里扒外的探子,个个在背后捅你黑刀!他妈的,平时一个个恭顺的样子,心里头那些龌龊东西一刻都没消停过!”

        李雪鳞看向张彪的目光里多了些了然。这些话,应当不是空口说的。

        “我再告诉你。这些家伙从小就被爹妈教着怎么抢别人的财物衣食,个个都是两条腿的野狼!在他们眼里,抢掠来的就是正当所得。你想要一支这样的军队?打起顺风仗或许还成。要是碰上硬骨头,他们可是会掂量自己搭上这条命值不值,能不能抵得上分给家里的战利品——壶方是特例。要不是铁塔这层关系,他们早在暗地里玩猫腻了。”

        李雪鳞看着慢慢走近的苏合军队。现在已经能看清他们的面孔。一张张都透着疲惫和麻木,像一群绵羊一样机械地迈着步。肃立的黑衣军团在他们看来或许更像是路标,是解脱,是这地狱行军的终点。

        “你说的,我都知道。”李雪鳞对着张彪,一双总是深不可测的眼睛变得清澈坚定,虽然这只是短短一瞬,“但是,我还是想试试!如果成功,对汉人,对胡人,都是功德无量的善举。如果到头来大家确实没法共存……”

        清澈的瞳仁再次成为漆黑深潭:“如果确实没法共存,到那时,”李雪鳞慢慢举起那柄吞噬了上百个怨魂的大剑,“我会杀掉草原上每一个人!从北海到西域,不留活口!——传令!第一列至第十列,举枪!突击!”

        大剑挥下,黑衣死神们呼啸着席卷而过。(本书首发)。

        张彪和李雪鳞并绺而立,在一处地势较高的缓坡上俯瞰整个战场。一面倒的屠杀不应该有多少悬念,只是和苏合人的角色互换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半年多前两条腿被四条腿追杀的汉人,此刻却骑在马上像撵兔子一样戏弄着徒步的苏合人。

        但更让他印象深刻的,是边上身为顶头上司的年轻人。和上一次战斗时相比,李雪鳞的身上似乎少了些咄咄逼人的杀气,给人的感觉不再是锋芒毕露的剃刃,更像是一块万年玄冰,冷静到了冷酷的程度。和他并肩而立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时间长了,甚至会有种错觉,像是自己已经一只脚跨进了另一个世界,不带着丝毫人类的感情审视着眼前的战场。

        “这个疯子!”张彪知道,李雪鳞身上的戾气比之他刚来辽东没有半分增减。以张彪对他的了解,可以一万分肯定,这场仗不会有俘虏。李雪鳞变了。身为万人大军的统帅,太咄咄逼人会让亲信们没有安全感。年轻人很快就领悟到了这点。

        他只是把杀意藏在心里。张彪偷瞄了眼那双寒潭千寻的瞳仁,似乎在最深处发现了妖艳的红色火苗,那是对权力、对支配、对征服、对杀戮、对鲜血的渴求,是存在于所有人内心深处,最原始最兽性的欲望。张彪有,铁塔有,李铁蛋有,黄杨有,胡芝杭也有。

        但谁都比不上这个年轻人。他在玩火,却玩得驾轻就熟。每一次,他都用本身的嗜血和杀欲感染整支军队,将他们变成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每一次,他都用坚韧的理智牢牢驾驭着疯狂的猛兽,像外科手术般精准地撕碎敌人。疯狂和冷静在他身上就像那柄大剑的两侧锋刃,同样致命,同样无坚不摧。

        在战场上他是无敌的,无论是谁,站在他面前就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但是如果现在就抽出刀,从那身黑甲的胁侧**去……

        张彪猛然惊醒,摇了摇头。天哪!这种念头打哪儿来的!虽说活阎王好杀了点,下手也够狠,对自己的弟兄可从没亏待过。大家伙摸着心口想想,若是没有李雪鳞,不知有多少人熬不过这个冬天。在辽东军里纪律是严了点,训练也苦了点,可是能吃上饱饭,也不会有长官欺压士卒——曾有个不长眼的连长克扣士卒配给,结果被李雪鳞绑在马后,亲自在草原上拖了整整一个时辰,拖得腿没了,腰没了,内脏也没了,只剩空荡荡的上半截身子。

        “如有再犯,与此同!”李雪鳞单手提起那糊满血泥的小半截人,寒着脸咆哮的情形,烙在了所有人的心里。

        爱护士卒,不惧强敌,能打胜仗。跟着这样的指挥官作战是每一个军人的夙愿。

        那么,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呢?打胜仗才是硬道理!管他要当天可汗还是要称王,只要有老子盯着,不让他祸害百姓就成。张彪是个纯粹的军人。想通了这点,心中郁积了一晚上的闷气大半烟消云散。

        正在这时,耳边传来李雪鳞的嘀咕。

        “这些家伙……”战场上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雪鳞拧紧了眉头。(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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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前几天看到若即若离,像是给他们带路的黑衣骑兵开始,阿古拉就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甚至有些奇怪,这一天到来得比他预想要晚。

        将仅剩的百来个骑兵撒出去没多久,他们给阿古拉带来一好一坏两个消息。

        坏消息是,敌人就在一河之隔的对岸等着他们。排成松散横队的黑衣骑兵个个人强马壮,足有五六千。坏消息中的坏消息是,这次敌人的装备甚至比乌苏里江之战时更强。他们每人一把简陋但杀伤力绝不含糊的壶方角弓,一把挂在鞍旁的马刀,前几排甚至还有一杆长达两米的木杆骑枪,巴掌宽的三刃青铜枪头无论直刺还是横扫,都是致命的威胁。

        如果八千苏合人还有战马让他们驱使,也没得病,倒是不惧枪骑兵的突击。只要战场范围够大,尽可以拉开距离后用弓箭射杀。但现在他们是步兵,甚至与一直看不起的夏兵比起来,是连阵形都不会,只凭一腔悍勇在支撑的菜鸟。早年和夏军的战斗教给苏合军官一个常识——步兵面对骑兵的全速冲锋,最多只有发三箭的机会。现在,轮到他们面对数千铁骑,亲身验证这个规律。

        好消息是,敌阵边上中竖立着一面传说中的黑麒麟军旗,那个黑马、黑甲、黑铁大剑,在乌苏里江畔硬撼苏合精骑的“黑狼王”就坐镇在旗下,等着收割生命。

        “黑狼王”!听到这个消息时,所有苏合军官都倒抽了一口冷气,连一向以勇力自傲的特木尔也不例外。早有士兵传言,那场突如其来的瘟疫是黑狼王降临草原,毁灭苏合人的征兆。这种怪力乱神的话传得比军令还快,没等阿古拉追查,随军萨满带的护身符早已经脱销。(本书首发)

        “不管他是不是黑狼王,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战!只有战死的苏合人,没有投降的苏合人!”

        阿古拉毫不掩饰对结局的悲观。已经进入倒计时的战败任谁都看得出来,视死如归,让敌人也付出惨重代价,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只有战死的苏合人,没有投降的苏合人!”已经病了几天的一众将领像是回光返照,抽出弯刀、狼牙棒,像狼一样嚎叫着。

        “今天一早,苏德他们带来口信,已经找到敌人大营!苏合的勇士们,我们一起将敌人拖进地狱!”

        “拖进地狱!拖进地狱!”

        “杀!杀!杀!”

        “他们真的找到了?”顾不上正闹矛盾,特木尔等到人都散了,悄悄问他。

        阿古拉嘴唇哆嗦了几下,勉强维持着自信的神情,用只有两个人听得见的声音说道:“他们出发两天后就彻底没了消息。上次那一战,我见到的敌人总共不少于一万,此刻我们面前却只有这个数字的一半。”

        特木尔不怕死,甚至觉得能死在战场上,而不是在帐篷中等着咽气,是战士最荣耀的结局。但此刻,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明白了什么叫绝望。(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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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特木尔身边的一个士兵拼命抓挠着喉咙。一支横飞的箭接连洞穿了气管和脖颈两侧的大动脉,大量血液在半空洒下一阵桃花雨,也拼命往肺部灌。士兵的嘴巴里、鼻子里都喷出血沫,新鲜空气已经和他无缘。在休克之前,他会被自己的血淹死在陆地上。

        “射!别停下!射他们的马!”特木尔没空理会身边的人。大声吼着,抽出一支雕翎,开弓。略一瞄,箭矢像长了眼睛一样扎进一匹战马的脑袋里。正挟着骑枪冲锋的黑衣骑手来不及反应,被突然摔倒的战马甩在步兵面前,随即成了苏合人的靶子,十多支箭瞬间将他插成刺猬。

        “听我口令一起放,射最近的!”特木尔不管士兵们听不听得到,只是大声吼着。他已经射空了两个箭囊,但除了几个冲锋时离他近的倒霉枪骑兵,基本没有对敌人构成威胁。

        半柱香前,辽东军的第一波突击没有取得预想中摧枯拉朽的效果。从没进行过步战的苏合人居然凭着本能集结成一个密集的阵形,漫天箭矢逼得骑兵们不敢过分靠近。指挥冲锋的团长及时下令扔掉骑枪,用弓箭应战。原本排成横队的冲锋线按照号角传达的命令一分为二,往苏合军两侧迂回。

        大多由壶方士兵组成的骑军一面紧紧夹着马腹,一面开弓。也不用细瞄,苏合人的队形实在太密集了,又缺少步兵必要的防御装备,最前面的士兵在箭雨中纷纷倒下。开始贴着苏合军转圈的骑兵纵队就像剃刀,每绕一圈就剥下一层士兵。但苏合步兵们对倒下的人看都不看一眼,只是缓慢而坚定地边射箭边前进。

        “千户,我们,我们顶不住了!”特木尔正伸向箭囊的手被人拉住,耳边响起哀号,听得他大怒。胳膊一振将来人甩开,抽出刀便要砍下。

        “千户,求求你……”特木尔的刀停在半空。那个士兵眼眶里插了一支箭,黯淡肮脏的箭头从脖子后面透出来。这种伤,无论如何都活不成了。

        从战斗中回过神的特木尔这才发现,自己身边能挽弓御敌的战士已经不足十个人。他们成了步兵集群中一个小小的突出部。或许是被他身前的几十具人马尸体镇住了,骑兵们都稍稍绕个弯避开他,对其他射不了那么远、那么准的苏合士兵尽情倾泻在人畜粪便中浸泡了一天的长箭。

        要准确射中快速奔跑的战马实在太难了。而骑兵虽然准头更差,但密集的人群提供了大量备用目标。

        “求求……”士兵仍在挣扎。箭头切碎了他小半个大脑,涎水不断从嘴角淌下。特木尔叹了口气,弯刀挥落,砍断士兵的脖子。来不及给蒙召的战友送上一段祷词,几支羽箭带着“哧哧”响声**身边的土地,箭尾雕翎兀自颤动不止。

        特木尔猛地转过身,用鲜血淋漓的手指连开几次弓。百步开外,刚放完一箭正准备离开的骑兵惨叫一声,捂着脖子摔下马。

        “去!多拿些箭囊来!”特木尔头也不回,只是机械地取箭、开弓、松弦,然后再次重复这套动作。现在随着箭矢飞出去的,还有大大小小的血珠。他的手指已经被生生磨掉了一层皮肉。十指连心,但特木尔现在一点都没这份闲情去理会疼痛。

        “那人身手不错。”一直在高处观战的李雪鳞剑尖一指特木尔,淡淡地说道。

        张彪也早就注意到了那个居然在百步之外垒起一道尸墙的人。那把至少夺去了二十个弟兄性命的弓上系着一条狼尾。这是苏合人射雕手的标志。

        “要不要下令活捉他?他也算个人才。”

        “不,命令游骑用那把带瞄准镜的狙击弩尽快狙杀!*这种只会逞匹夫之勇的‘人才’我供不起。”李雪鳞没注意到张彪的脸红了红,自顾自说道,“你去参与第二波攻击的队伍那边作一下最后动员。苏合人快射不动箭了,是枪骑兵突击的最佳时机!记着突击时让现在战场上的部队脱离,休息,待会儿还要靠他们截杀溃兵。”(本书首发)

        特木尔在笑。出离了恐惧、愤怒和疼痛,他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代,和一群年纪相仿的伙伴骑着马,在秋天的草原上猎兔。

        野兔很警觉。远远在洞穴里探出脑袋张望一眼,立刻缩回去,从离得较远的另一个洞里逃之夭夭。谁能第一箭就射中探头的野兔,成为几个少年攀比的乐趣。

        “射得好,特木尔!以后你一定是族里的第一神射手!”比他大两岁的朝鲁笑着替自己将猎物绑在马鞍边。那一箭确实漂亮,也很运气,竟是从野兔的一只眼睛射入,在另一边穿出。

        “特木尔,野兔,又有野兔了!”

        在哪儿?哦,看到了。特木尔放出一箭,远处在草丛里若隐若现的毛皮团在地上滚出几步,停下不动了。

        “特木尔,野兔,到处都是野兔!”

        今天是兔子搬家吗?大大小小的野兔在面前东奔西跑,射都射不完。够了,猎获已经很丰富了,回到家肯定被父母好一阵夸。

        野兔越来越多。有几只居然想他这边直冲过来,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几乎和马儿一般大小。特木尔笑着张开弓。朝鲁、乌云、哈尔哈森,他们在一旁拍手叫着什么。这些家伙,把野兔吓跑了怎么办?

        他笑着一松手指。

        “嘣!”一支短小的弩箭不偏不倚,正中特木尔额心。力道之大,带得他向后一仰,那支正要离弦的雕翎不知飞向了哪里。

        秋天的草原、少年时的伙伴,还有大大小小的野兔在一瞬间都被打回原形。特木尔在天旋地转中看到黑衣骑兵挟着长长的骑枪斜**苏合军阵。已经拉不开弦的苏合战士扔掉长弓,挥舞着弯刀和狼牙棒迎了上去。

        黑衣的辽东军和白衣的苏合军撞在一起。一阵“喀喇喇”的声响,枪断,每支断枪上串着至少一个苏合士兵。鲜血像泉涌一样从三棱枪头v字形的血槽中流下,洇湿了泥土,染红了草叶。

        受了致命伤不等于马上就死,伤兵惨叫着想拔出枪杆,想抓把浸透鲜血的泥土堵住伤口,想祈祷传说中的白狼王展现奇迹,让他们活下来。

        奇迹没有发生。如期而至的,只有漆黑冰冷的死亡。(本书首发)

        第二攻击波的骑兵们强袭得手,立刻拔出雪亮的马刀,像鞭子一样居高临下抽打着原本应该纵马驰骋的苏合士兵,被刀锋刮到的人立刻爆出一片血雾,拼命捂着长达数十公分,深可见骨的伤口倒在铁蹄下。骑兵们没有正对着苏合军的中心冲锋。他们切了个斜线,丝毫不放慢马匹的速度,将骑兵对步兵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只有战死的苏合人!”特木尔挣扎着想起来。弟兄们正在苦战,自己这个千夫长怎么能躺着。战!死也要战到最后一刻再死!

        “战!我要战!”特木尔想要大吼,发出的声音被淹没在滚雷般的马蹄声里,连自己都听不见。

        他越想挣扎,却发现手脚都使不上力气,好似有一股力量把自己牢牢钉在地上。

        用尽全力低头看一眼,一杆折断的骑枪穿透了右胸将他与大地连在一起。

        “原来,我已经死了。”特木尔松了一口气。他最后看到的,是无数只向自己踏来的铁蹄。

        “特木尔千户阵亡了!”

        阿古拉嘴角抽动一下,铁青的脸色依然如旧。

        “特木尔千户阵亡了!”报信的士兵带着哭腔再次重复了一遍。

        “我知道!滚!”敌人的骑兵一拥而上,己方的侧翼开始崩溃时,阿古拉就知道特木尔不可能再回来了。

        他不过是先走一步而已。(本书首发)

        “传令!不准停,不准散!向敌军主帅方向前进!外圈的人已经快不行了,把他们换下来休息。”

        传令兵骑着仅剩的几匹战马向各个主要军官奔去。阿古拉早已发觉敌人和自己早年对付过的夏军一样,用号角声、鼓声,还有旗帜传递命令。可惜这套办法苏合人一直没学会。或者说,一直不屑于去学。

        “其实南人也有不少可取的地方。”放下苏合人“天之骄子”的架子,阿古拉发现了很多自己以前一直没注意,却极为要紧的东西。可惜,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报!哈尔哈森千户抗命!他说……他说……”

        “他说什么?”

        传令兵一咬牙:“他说,他不会和害死特木尔、出卖苏合人的叛徒一起战斗。他说,他要战!要和特木尔死在一起!”

        阿古拉身子晃了晃。该来的还是来了。特木尔带的那八千人,几个千夫长都是从小玩到大的结义兄弟。现在特木尔死了,自己能指挥得动的恐怕只剩下不到两千人的嫡系。

        “去!告诉哈尔哈森,还有其他千夫长!看到那面军旗没有!”阿古拉用鞭梢一指辽东军的灵魂,吼道,“杀过去!能抢下军旗,不!能逼得敌人主帅后退,就是我们赢了!告诉他们,一样是死,冲锋最远的才是勇士!”

        “放屁!他以为这是小孩子玩打仗!”哈尔哈森往地下吐了口唾沫,横眉怒目,“这儿离敌人军旗还有一里地,他没走到一半就得完蛋,白白浪费体力!还不如在原地消耗,杀得一个是一个!”

        “千户!只要敌人主帅被逼得后退,就没人会将他视为黑狼王。这都是为了苏合的下一次胜利!千户!”

        传令兵将阿古拉教的话原原本本说了,但哈尔哈森只是心动了片刻,最后仍是摇了摇头:

        “你回去吧。就说哈尔哈森是个笨蛋,没法留着结义兄弟的尸首不管!”

        “千户!”

        “滚!”哈尔哈森狼嚎一样吼着,踢开传令兵,举起狼牙棒,“只有战死的苏合人!是汉子的,跟我上!”

        “杀!杀!杀!”

        “你们都看看,这就是不团结的军队,这就是没脑子的军队!”李雪鳞冷笑着对张彪等一干高级将领道。

        战场态势比他预想的要好得多,居然有一支千余人的苏合军队和主力分离,留在了原地。让他感到小小意外的是,这群已经精疲力竭的步兵竟向辽东军发起了反冲锋。(本书首发)

        并不是所有的勇敢行为都值得称赞,比如哈尔哈森这种在李雪鳞看来只能用“愚勇”形容的自杀行为。黑衣铁骑没有陪敌人玩决斗游戏的兴趣。仅仅两百精锐骑射手的几轮箭雨,哈尔哈森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就只有用尸体铺成的冲锋道路。

        以骑射手在射程边缘杀伤敌人,避免接触,这是苏合人惯用的战法。哈尔哈森傻愣愣地看着身边的战士一个个倒下,不知道该为自己的处境悲哀,还是该为连敌人都在使用的苏合骑兵战术自豪。

        特木尔的尸体就在不远处。虽然混迹于一堆敌我双方的残骸中,虽然已经被踩踏得面目全非,哈尔哈森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三十年的老朋友。他跑了起来,不管体力透支后正喘得像破败的风箱,肺部被急速涌入的干燥空气灌得一阵阵刺痛。近了,只有两百步,好兄弟,我马上就到。

        肺部火辣辣的刺痛突然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种疼痛。哈尔哈森看着自己的胸口像变戏法一样,先是一支,然后是两支、五支……随着急促的“嘣嘣”声,一大片灰色的雕翎在他身上扎下根,给大地送去鲜活的血液和生命。

        “特木尔……”骑射手们惊讶地放下弓,任由哈尔哈森拼着最后的力气冲上几步,扑倒在一堆尸体里。

        “兄弟,我来了!”哈尔哈森大口吐着血沫,将满足的微笑定格在脸上。

        李雪鳞没打算收回刚才的话。哈尔哈森的脱队让苏合人遭受了无谓的损失,在战争中是极其愚蠢的行为。但他也不吝于就某些事表达自己的敬意。

        由他带头,张彪、参谋部军官、亲卫队、传令兵,高地上的几十个人将兵刃竖立于面前,手肘平举,向哈尔哈森远远敬了个最高规格的军礼。

        “是条好汉子。”张彪咂咂嘴,颇为惋惜地说道。

        “传令,把那两个千夫长收拾整齐点,单独葬了。”李雪鳞觉得有些无趣。看了刚才的一幕,自己这个幕后主使简直像是万恶的反派角色。

        但,这就是战争。**裸的暴力,从石器时代开始就延续至今的规则。很简单,也很实用——胜者生,败者死,最多只能靠着悲惨来博取一点同情。

        “苏合人像是打算往我们这边来。”一个参谋的小声提醒打断了李雪鳞进一步自我催眠。先前大家还没怎么注意,现在一看,那个步兵阵形确实是冲着这儿缓缓移动。

        “聪明!”李雪鳞赞了一声。在取胜无望的情况下不再片面追求杀伤,而是用自己的牺牲挫掉敌人头上的光环,做出这种举动的要么是白痴,要么是个优秀的指挥官。虽然没和阿古拉面对面打过交道,但李雪鳞知道,那个老将属于后面一种类型。

        统兵第一靠威信,第二才是纪律。说出来的话没人听,纪律也无从贯彻,这是带过兵的人都知道的常识。对于李雪鳞这种未尝一败的人来说,连战连捷是耀眼的光环,也是最脆弱的突破口。一旦失败,哪怕是小小的失利,士兵们都会因为心理落差而情绪不稳定,尤其是在这草原上。

        这儿每一个人都是凭本事吃饭,过刀口打滚的日子。谁都不想跟着一个会让自己赔上性命的军官。李雪鳞的家底是汉军,但是又收编了数量庞大的壶方人。草原民族向来重利,而且是眼前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在他们面前,李雪鳞只能前进,不断前进。要是他后退了一小步,恐怕连老天也不敢说会发生什么后果。

        不退就不退。李雪鳞聚在这儿的兵马有师部直属独立团和游骑兵营的两千人、二旅的四千人。独立团是预备队,暂时不动用,二旅的士兵已经投了三千名在战场上。现在自己身后还有一千名整装待发,已经平端起长枪的枪骑兵。

        慢慢推进的苏合步兵只剩了四千多人,箭矢也已告罄,稀稀拉拉的冷箭已经不被如影随形的骑兵们放在眼里。几十骑、几百骑的小集团慢慢聚起来,像狼一样轮番下口。每一次擦着步兵的冲锋都会撕下一团血肉,报销掉几十上百人的性命。

        即使单方面承受了这么大的损失,内部还有裂痕,苏合军居然没有停下脚步。这不是一句“同仇敌忾”所能带过。没有一个优秀的长官,取胜无望的军队早就该放了羊。李雪鳞对阿古拉有了些刮目相看。

        如果你不是苏合人该多好。他举起大剑时暗暗摇了摇头。

        黑沉沉的大剑今天第三次挥下。一千名枪骑兵像海浪般咆哮着卷向敌人。(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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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大家应该还记得新版第一卷中李雪鳞是带着什么行头穿越的吧?如果记不清了,可以去看新版第一卷的第二章和第十一章。没有狙击能力的游骑兵还能叫游骑兵吗?至少作者不这么认为。不过这种比较无耻的招数就像开金手指,作者会有限制使用的。

        另外关于枪骑兵的问题,不可否认,如果面对缺少弓箭和长兵器的步兵来说,枪骑兵绝对可以一击必杀。而且枪骑兵也未必一定要重甲。打个比方,如果欧洲的枪骑兵是主战坦克,这章里可以骑射、可以近身的李记枪骑兵就是坦克歼击车。当然,关键还是看面对什么样的敌人。另外就成本上来说,木杆青铜头的骑兵枪造价低,部队训练难度也不大。有限的支出能让军队多一种战术选择,还是很划算的。就像现代的战斗机一样,除了能超视距攻击,最好还能空中格斗,能超音速巡航充当截击机,能对地充当强击机,能载弹六七吨充当轰炸机。多任务,这是个军队建设的大趋势,目的也是为了节约成本(装备、维护、后勤)。

        不过轻装枪骑兵这个新鲜事物的合理性如何,作者自己也有些疑惑。总觉得像是鸡肋,可能用来镇压农民起义比较有效吧。对上大群游牧民族的正规军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在火炮出现前,骑射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最后还是要说声抱歉。最近工作和学习上杂事很多。好在新工作基本搞定了,只要专心面对考试就行。本书会保证一周更一万,在做到稳定更新前暂时不上架。请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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