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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费解


长安侯答应了。

        他答应速度之快令几乎令商遥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可是他再度一本正经的,风轻云淡地说:“那就拆吧。”

        商遥认为他一定极度忌讳有活物死在自己房中。

        说拆就拆,长安侯很快命人叫了好几个匠师过来,浩浩荡荡地开始拆床任务。

        将床拆了需要一定时间,可商遥也不敢离去,生怕狸奴出来后又窜得不见踪影,唯有坐在外间枯等。

        当然她是不敢坐榻的,毕竟身份摆在那里,虽然她不认为自己矮他一等,但世人皆认为她矮他一等,只好屈从于现实,反正地上铺着地衣,她随意坐在地上,偏头看见帷帐后露出书案一角,案上的青白玉笔筒里插的各色毛笔如林一般,不由又打量了一下这里,不由就感叹,长安侯确实是个有品味的人,可是想到他连她都看不上,又将以上的结论统统推翻。

        等着倒也不难熬,难熬的是长安侯也坐在一旁,仆人端上茶水和糕点来,他不动声色地递过一杯茶来。商遥不好意思拒绝就接了,默默喝了一口,她记得王家的床脚都挺高的,在凉宫时也是,两个人钻进去还可以在里边打滚呢,为何他的床设计得这么独特,可怜连只猫钻进去都得弯着身子。

        她这么想着不由就问了出来。

        他笑意一敛:“这个问题问得好。假如床底下空间很大,夜半有刺客盗贼什么的潜入,床下就是绝佳的藏身之处。”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恶人自有天收,商遥撑着腮问:“长安侯曾被人行刺过吗?所以专门把床设计成如此?”

        长安侯饮茶的动作一顿,目光隔着缭绕的水雾定在商遥身上,商遥将脸偏向一侧,只听他道:“我怎么听着你的语气似乎在幸灾乐祸?”

        商遥忙道:“没有。我只是好奇。”她垂头,不经意看见他手背上有两道细微的抓痕,一时又心软,不禁问,“这是狸奴抓的?”

        他不在意道:“给它上药时不小心被抓到的,它的爪子实在是锋利。”

        她忽然就有些难过,他对一只猫这样仁慈,为何对她就那样残忍,一时怔怔地盯着他:“长安侯为何对一只猫这样好?”

        “哦,那不是你养的猫吗?”

        因为是她的猫,所以他对它好?商遥一怔,抿起了嘴角。

        他见她如此,便道:“那是你的猫,我对它好你还有意见?那干脆别拆了,任它在里面自生自灭好了。”

        商遥紧张地跳起来:“别,我没意见。”幸好这时拆床任务已接近尾声,商遥借机溜到内室伺机而动。

        眼看着床板被一点一点抬高,她终于看见狸奴瑟缩的身影,不知是周身环境突然变换狸奴一时反应不过来还是因疼痛无法反应,总之它有几秒钟的时间就定在远处,一动也不动,地上一摊暗渍,想来是血。

        商遥小心翼翼地将它抱起,发现它尾巴上果然有伤,身上好几处都有血,因毛色是白色,看起来更加明显。最明显的是尾巴处,将近一半的毛像是被生生捋下来,皮肉外翻,深可见骨,双眼无神,奄奄一息的模样,像是快要死掉。

        泪水当场滑落下来,这个时代虽有专门的兽医,但远不及现在普及,只有宫里和军中才有兽医,而且大多数都是马医。她抹了抹泪,心慌意乱地抱着狸奴冲到外室,长安侯仍坐在那里,她忍住哽咽道:“长安侯可知道哪里有兽医?”哽咽声是忍住了,泪水却没能忍住掉下来。

        长安侯一怔,踱到她跟前,“竟然伤得这样重?”拨了下狸奴的毛,换来它剧烈的颤抖。在商遥略显幽怨委屈的目光下停了手,道,“宫中有专门的兽医,不如进宫给它看看。”

        商遥心一跳,摇头:“宫中规矩多,我没见过什么世面,万一不小心犯了什么忌讳岂不是给长安侯惹麻烦?”魏国攻下凉囯时,几乎三分之二的凉囯臣子都投降了大魏,妃嫔被当做奖赏赐给臣下,那些宫人宦官大多数留在凉宫,一剩下一部分被带到魏宫,她这几日炙ド窀缴恚挡欢鞘抟骄褪窃戳箛氲氖抟剑坏┍蝗巳铣隼矗屠昱褪鞘沤ズ嶙懦隼戳恕

        她为了掩饰心慌故意将目光放在窗外,一枝白梅盛开在窗下,白梅的冷香扑鼻而来,她却只感受到幽幽的冷意。

        却听长安侯轻描淡写的:“放心,没人敢找你的麻烦。”

        商遥不敢冒险:“实在不行的话,我就另想办法吧。谢谢长安侯一翻好意。”就是不知道王徽容帮不帮得上忙。她一边寻思一边要走,长安侯忽然叫住她:“你如果实在不想进宫的话,那我们就换个地方。”

        商遥猛地回头:“哪里?”

        因为怕耽误救治,两人是乘车去的,抵达目的地后长安侯便吩咐仆人:“你先回去吧。”

        长安侯带着她去见的是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兽医,他曾经是军中专门给马看病的兽医,最擅长刀伤剑伤的治疗。兽医也有兽医的原则,在老人家眼里,战马是行军打仗必备,该医。一只猫,尤其是被当做宠物养整日躺在女人臂弯里的懒猫,救与不救,看心情。

        老人家还是看在长安侯的面子上,才愿意给狸奴看看。

        前来应门的是老仆人,他认识长安侯,侧身请两人今去玩。长安侯站着没动,压低了声问长安侯压低了声问:“里面可有其他客人?”

        老仆人摇了摇头。

        长安侯笑了笑,这才进去。

        老兽医的家就一进院落,看着就是两袖清风的军医。老兽医在地上铺了块白色的粗麻布,

        长安侯朝商遥伸出手:“把猫给我。”

        商遥说:“它身上都是血,这样会把你衣服弄脏的。我抱着就好。”

        长安侯保持着伸手的姿势没动,“不肯配合?”

        商遥只好将狸奴给他,他将狸奴放到铺好的麻布上,由他按着好方便老兽医察看伤口,清洗伤口,上药,绑纱带……老兽医从头到尾沉着脸,一副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

        商遥曲膝跪坐在一旁,从头到尾微微屏息:“它没事吧?”

        老兽医抬头看她一眼,骂道:“男子汉大丈夫,瞧你哭得两眼通红,这点出息。猫有九条命,死不了。”

        商遥现在是男子的装扮,这般作态确实有些令人不耻。想反驳也无可反驳,总不能告诉人家说她是女人吧?只好忍着。

        包扎好后,商遥很有眼色地出去打水好方便两人净手。刚走出房门,听到老兽医问长安侯:“外面那位俊秀少年,你瞧那模样与权贵家中养的面首一个模样。”语气里满是不认同。

        长安侯低笑着不知说了什么,老兽医哈哈大笑起来。

        两人临走前,老兽医甩了瓶伤药给商遥,并叮嘱道:“每天按三餐给它上药。”

        出了老兽医家,长安侯说走着回去,正好散步看风景,商遥刚受了人家的恩情,也不好拒绝,两人沿着原路铜驼街往回走,铜驼街是一条横贯永安城的南北大街,道路平坦宽阔,三丈而树,青松参天,绿荫蔽日。北接皇城,南连集市,两侧分布衙署与寺院,冠盖云集,人烟稠密,是永安城最繁华的街道之一。

        商遥抱着狸奴默默跟在他身后,心情有点复杂。

        “若是狸奴再有什么不适,来找我。”长安侯说完,并没得到回应。回头一看,一个青面獠牙的鬼头面具猛然撞入眼帘,他神色未变偏头避了一下,“做什么?”

        露在面具外的双眼眨了眨,“看着好玩就买了。”

        长安侯看着她没说话,气氛有一瞬间的静默,商遥耸耸肩,她好像没说错什么吧?长安侯屈指弹了下面具,“是吗?可是没有吓到我。”

        “才不是为了吓你。”这条街上出入的达官贵人比较多,相对被人认出来的风险也比较大。所以商遥几乎不踏入这里一步,虽然有时远远看着街头繁华如水有也很想参与其中,但想想还是作罢。她扶正面具,问出困惑自己很久的问题:“长安侯也喜欢猫吗?不然为什么对一只猫这样好?”

        他沉思片刻说:“你这只猫,好像认识我。”

        狸奴当然认识他。商遥低头闭嘴,真不该问的。

        “通常猫见到陌生人会躲闪,可你的猫见到我不但不躲反而跑过来,会蹭着我的腿撒娇,会咬我的手指,却不会下嘴。我喂它吃的它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去。你说奇怪不奇怪?我似乎没养过猫。”

        商遥仰头望天:“狸奴贪吃,你喂它些好吃的它就会对你摇尾乞怜。”怕他又追问下去,忙岔开话题道,“多谢长安侯,否则狸奴小命就没了。大恩大德,真是无以为报。”这声谢绝对是发自肺腑的。

        他顺着她的话点头道:“可以报的。把猫留下就行。”

        他很认真的表情,一点也不像开玩笑。商遥很意外:“长安侯也喜欢猫?”

        小声道:“其实它天天往贵府报道,留下与不留下也没什么分别……”

        “是没分别,所以你可以把它放下了。”他轻笑着。

        商遥不懂他要一只猫做什么,被噎得不行:“总要让它养好伤才是。”

        隔空对视半秒,长安侯笑了:“我不过是随便说说,你还当真了?我要真要猫的话,每日拿美食诱着,你以为它还会回去?”扫了眼缩在她臂弯间的狸奴,幽蓝的双眼犹如镶在皑皑白雪之颠的湛蓝宝石。“玉雪可爱,也难怪你那么喜爱了。”

        商遥脸上露出当妈的听到孩子被夸赞一样的笑容,“嗯,长安侯也喜欢猫吗?”

        秋阳难得艳丽,他闲闲负了手:“以前,不喜欢,现在么,不讨厌。”他没说令他情感转变的理由,反而话锋一转,“不过你这只猫□□逸了,见到狗不但不躲还勇往直前,没有丝毫的危机意识,同你一样。”

        商遥对他这话是很不以为然的,她要是安逸,东西横贯永安城的紫江水都嵬V沽鞫鲇腊渤前傩盏纳疃嫉寐桓鼋谂摹

        “你还不服气?”他挑破她心中所想,侃侃道,“前几日你翻墙进我家,后来湛秀带你出去时在门口碰到了一个青衣小吏对不对?”

        商遥微囧:“对。”当时那小吏神色略有些怪异,不过她急着出去,也就没放在心上。

        “他原来只是梅陇看守南城门的一个小吏——”商遥听到梅陇,心尖微颤了下,以为自己的身份被人识破,随即又想到以青衣小吏那个级别能见到黛妃的后脑勺就已经是上天开眼了,便镇定起来。

        果然,只听长安侯继续道,“凉囯覆亡后,他择木而栖降了我大魏,后来渐渐往上爬,从荒凉的梅陇爬到了永安,虽然仍是看城门,不过永安的城门和梅陇的城门毕竟不同。你也晓得一个微末小吏能爬上来无非靠的就是阿谀谄媚,曲意逢迎这些。”他微抬起头,手扶在额头上,回忆起那日,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语声却仍是淡然,“他那天见到你,觉得你姿色不俗,又想着这永安城男风正盛,把你随便献给哪个权贵就可以得到不少好处,自然,用不着他动手,他只需传个话,自然有权贵的爪牙来动手。”

        “可我那时假扮的是长乐侯身边的人——”说到这里又顿悟,谁会把一个亡国的太子放在眼里呢。这小吏胆子也是真大,不过没有胆量就没有产量,不得不服啊。

        “所以长安侯已经悄无声息地帮我摆平了?”

        长安侯放下手来,慢慢道:“否则你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这里?”

        商遥心头百味杂陈他一直在帮她,不是他,她早死过千万遍了。她该感激涕零的。可是就好比有一位从相貌到家世再到能力无一不优秀的男子突然对你展开热烈的追求,你沦陷的速度堪比光速,两人在一起后,他对你各种好,无微不至,嘘寒问暖,你以为你找到了绝世好男人,结果发现这个男人原来是有心上人的,只不过小两口闹矛盾,男人对你好只不过是为了气自己的心上人罢了,你就是个跳梁小丑,在别人的爱情里就是个丑角,呃,他给她的感觉就是如此。他以前对她的好不过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梅陇城破的那一日,是他告诉她秘道所在,也是他在魏太子面前替她周全,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也许是心怀愧疚,好歹利用了她一场,帮她也是举手之劳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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