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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自己的弹跳力怎么会变得这么好?

        金随缘大感意外,少林寺的外家功夫闻名于世,可轻功却比较一般,以他的轻功来说,凭空一跃,撑死只能有二丈的高度,可现在硬生生多出了一丈。

        可千万不要小看这一丈的距离,就算轻功高手都未免能够在短时间达到这种境界,而且弹跳的越远越高,就越有逃跑的可能。

        纵观江湖,能有这等轻功的人绝对不多。

        “随缘?”

        柳文淑从大厅出来,她刚还听到了金随缘的声音,怎么半会儿功夫人就不见了。

        “我在这儿!”

        耳边传来金随缘的声音,柳文淑一惊,环顾了一下四周,依然不见任何人影,着急道:“你藏哪儿了?”

        “头顶上。”

        “天上?”

        柳文淑猛一抬头,只见太阳光下,一道黑影悬挂在半空中,他挥舞着手臂,面带微笑,四周的光芒包围着他,仿佛一位踏空而来的神仙。

        凌空站立?

        柳文淑这回真是惊的下巴都快掉了,这…这不是在做梦吧?

        要知道什么神仙,什么流云踏浪,什么御剑飞行,那都是电视剧里编出来骗人的,根本不符合科学依据,一个人在不凭借任何设备和机器的情况下,是无法摆脱地心引力也不使自己掉落的。

        而金随缘现在就站在半空中,耀眼的金光普照大地,圣洁而又光明,这已经不算人的范畴了。

        震惊,太震惊了!

        柳文淑此时的心情已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半响后,金随缘从半空中跳下,身子快速旋转,如是一阵人形旋风落在了地上,脚下一点,借着这股单薄的气旋,平稳的停在了柳文淑跟前。

        “文淑姐,找我有事么?”

        “随缘…你不会真是神仙转世吧?”柳文淑呆如木鸡。

        “神仙?”金随缘哑然失笑:“我这点本事哪敢和神仙相比?”

        “那你怎么能停在半空中而不掉下来,这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么,要是被人看见你这门绝技,绝对会被抓去实验室当小白鼠研究的。”柳文淑这话倒没有危言耸听,人浮在半空中,这绝对是超过科学之外的现象,也绝对有研究的必要。

        万一被人盯上,抓走了,那就糟糕了。

        金随缘笑道:“电视上不是有绝顶轻功么?那些轻功有些是假的,但有些确是真的,好比武当梯云纵,那便是不用外力,只靠双腿相互借力,便可跃上悬崖峭壁,而我只是跃到高空,借着自身的内力强行不让自己下落而已,所以没你想象的那般神奇,更不可能和神仙相提并论了。”

        这一番解释若是讲给习武之人听,或许能够一点就通,但说给柳文淑这样对武学一窍不通的门外汉听,无疑是对牛弹琴,而且还是一头恋爱中的奶牛。

        果然,柳文淑听得是一知半解,皱着眉头。

        什么梯云纵?什么内力?

        随缘到底在说些什么?

        “以后再和你细说吧。”金随缘摇摇头,武学可是门大学问,内行人尚且无法参透全部的奥妙,外行人那是雾里看花,根本没名堂看出来,等什么时候有空,他再慢慢讲解,否则自己做出一点怪异的事,柳文淑就将他当成怪物一般,那就太尴尬了,于是道:“文淑姐,你要上天看看么?”

        “我能么?”柳文淑满心期待,又有点担心,这万一掉下来,岂不是摔个稀巴烂了。

        金随缘玩心四起,一把揽住柳文淑的腰肢:“文淑姐,你不是很羡慕那些神仙能腾云驾雾么?那咱们也上天看看。”

        畅意一笑后,脚下一蹬,身子便如那飞燕一般陡然跃起,直接就踏在大树的树根上,借着那反冲力,金随缘纵身一转,在空中凌空踏浪一翻就站在了别墅的上面。

        “啊!”

        柳文淑吓得大叫起来,身子如同摆脱了地心引力,本能的向下掉,慌张的要命,伸手死死抱着金随缘的腰身,活像个八爪鱼挂在他身上。

        美人在怀,金随缘也是放声大笑,轻功一再施展,从别墅跃到了高楼上,又从高楼跃到了平台上,扶摇直上,两人的身影犹如鲲鹏一般直冲天际,半柱香功夫,已经到了京南第一高楼建筑“金龙大厦”的顶部。

        要知道金龙大厦高九十九米,取意九九至尊,九九极数,而这种数字也是华夏古代非常吉祥的数字,象征着皇权,象征着高贵,象征着地位。

        站在金龙大厦的顶端,金随缘放眼望去,整个京南犹如一条龙匍匐在地面上,如今这条龙就在自己的脚下,当年他站在嵩山上,也有这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真是一块美丽的土地。”

        想起自己刚下山时,对什么都表现的很有兴趣,都市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充满了冒险,和嵩山上的平静相比,都市的确有无限的可能性。

        如今看着京南,金随缘少了几分激动,多了几分感悟,或许心境发生了变化,他开始欣赏起了这片土地,欣赏起了这片土地上打拼的各色各样的人。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人无论善恶都是世界的一部分,没有善,那里来的恶,没有富贵,那里来的贫苦,任何的东西都有双面性,也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和理由。

        京南诺大,可比起华夏犹如沧海一粟,华夏比起整个地球,也不过是沙漠中的一颗微尘罢了。

        有容乃大!

        只有当一个人懂得容纳,懂得接受的时候,心才会变大,囊括九州,兼容天下,方才算得上至真贤达之先师。

        风呼呼吹着,柳文淑忍不住想要睁开眼,当她睁开眼时,正见自己站着一座大厦的顶楼,脚下是川流不息的车流,成千上万座建筑一览无余。

        “随缘…”柳文淑捂着嘴,她第一次站着这么高的地方,看到整个京南的全貌,而且是以这种飞天遁地般的方式,这简直太神奇了。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世间的道理岂非都是相同的?”金随缘走到边缘处,坐在地上,双脚悬空,盯着下面近百米的空地:“但高处不胜寒,如果一个人不稳当的话,一旦掉下去,那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说着,他拉过柳文淑的手,将她悬在外头,柳文淑一脸惶恐,仿佛心都要掉入到深渊中,吓得都快哭了,金随缘一笑,又将她拉回到身边:“你刚才什么感觉?”

        柳文淑气得脸色红通,嗔怪道:“什么感觉,快被你吓死的感觉!”

        “哈哈…”金随缘大笑起来:“有我在,你一定能够长命百岁的,谁也伤害不了你。”

        听了这话,柳文淑的心情方才好了许多,心头甜滋滋,美洋洋。

        “随缘,能和我说说,你为什么要来这里么?”柳文淑晓得金随缘不是个无聊的人,他不会做一些没有道理的事,来到这个金龙大厦,听他说这些话,似乎另有文章。

        “文淑姐,你当初又为什么来这座城市呢?”金随缘反问道。

        柳文淑笑道:“我家境不是很富裕,所以只能够靠读书来改变命运了,后来我考上了豫南大学,这所大学在全国也算一流大学,在大学里我学的是金融管理,毕业后才来的京南工作,本想着能够凭着努力爬到上层,结果发现这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其实像我这样的大学毕业生岂止千万?他们中有些混的很好,有些混的很差,但这都是人的命,不过我比他们都幸运,因为能够遇到你。”

        “在没遇到你之前,我还是一个在求职的萌新,不知所措,不知所以,对未来完全没有构想,也不知道这座城市能不能容得下自己,多亏了你,我现在薪水也高了,地位也高了,还能住那么富丽的别墅,这话虽然有点别扭,却是事实。”

        金随缘道:“不用谢我,当初我从嵩山下来,要不是你肯和我合租,只怕我早就在街上乞讨为生了,哪里还会认识徐大哥,认识我师父,以及那么多帮助过我的人?与其说我帮你,不如说你在帮你自己,你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也改变了你的生活,这不是很好么?”

        “你啊,就是心眼太好,什么事都不归功自己,还要一个劲说别人的好。”柳文淑娇笑着白了他一眼,鼻子却有点发酸。

        想起两人相遇时,金随缘还穿着僧衣,整个人穷的叮当响,浑身上下拿不出一块钱,当时她还一脸嫌弃,不愿意和他合租,要不是房东大叔极力挽留他,以金随缘的傲气,准要搬出去,以他当时的情况,还真可能沦为乞丐了。

        好在自己没有赶他走,可也仅限于此,她并没有对金随缘付出过什么,甚至有时还将他当成了一个拖油瓶,认为金随缘是个累赘。

        反观金随缘呢,却处处为自己着想,赚了钱都给自己花,还替自己出头,替自己摆平事业上的问题,还给自己买车,甚至连别墅都送给了自己。

        别说两人没有确认任何的关系,就连是一对恋人,甚至是一对夫妻,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心会将自己的全部东西都拱手送给另一半吧?

        面对这样对自己温柔备至,又全身心信任自己的男人,试问天下间有哪个女人能够把持住自己的心房,让自己不爱上他?

        没有!

        绝对没有!

        如果有,那便是没有感情,没有心的女人。

        柳文淑是个正常女人,也是个很普通的女人,她要的和一般的女人没有差别,而金随缘恰恰满足了女人所有的要求。

        高大,帅气,真诚,阳光。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格外的善良,不仅是对自己善良,还对其他人宽容,这种赤子之心让柳文淑就像飞蛾扑火一般的爱上他。

        世上好男人很多,但像金随缘这样的好男人却再难找,他如一件传世的孤品,只能够让人欣赏,却很难拥有。

        “师父常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凡事有两面,不是有句话么?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自问无愧天地,却抵不住别人的蛮横无理。”金随缘笑道:“好在我遇到了一个善解人意,又温柔可人的好女孩,否则再善心也会被当成驴肝肺的。”

        “我怎么发现你越来越油嘴滑舌了?”柳文淑娇笑一声,又嗔怪道:“说,你在五台山上是不是认识了很多女孩,也对她们口花花过?”

        金随缘苦笑道:“天地良心,我一直守身如玉,怎么会在外面沾花惹草?再说,我有这贼心,也没那个贼胆啊。”

        “噗嗤”

        柳文淑忍不住笑起来:“你就知道逗我开心,难道我看起来那么像个小女孩么?”

        “我可不敢逗你开心,说的都是心里话,不信你去问徐大哥。”金随缘笑道。

        “徐先生和你是拜把子的兄弟,他肯定是站在你那边的,我就算去问了,他也会护着你的。”柳文淑道。

        “怎么?你吃醋了?”

        “我才不会吃这种醋呢,反正房子在我手里,你要是敢在外面乱来,我就把门给关起来,让你晚上谁在大门口,看谁倒霉点!”柳文淑挺起胸脯,理直气壮道。

        金随缘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畏畏缩缩道:“别别别,这大热天的要让我睡在大门口,指不定晚上我就被蚊子给抬走了。”

        被蚊子抬走?

        这话玩笑话逗的柳文淑人仰马翻,捂着肚子娇笑不止:“随缘,你真是越来越幽默,我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你说话这么有趣呢?”

        “你不生气了?”

        “我干嘛要生气?”柳文淑笑道:“难道我是一个很小气的女人么?”

        金随缘没有话说了。

        柳文淑望着这美丽的风景,心情渐渐平复下来,她并没有怀疑金随缘在外面沾花惹草,退一万步说,就算金随缘真的和其他女孩来往,作为合租对象,柳文淑也没有资格对他说教。

        与其做一个小气爱吃醋的小女人,不如做一个知性大度的大女人。

        对于金随缘这种男人而言,定然不喜欢身边的女人太过于唠叨,或者说太过于任性,正所谓过犹不及,物极必反,人的耐心和宽容都是有限的,超过这个界限,那这事就不妙了。

        柳文淑是个白领,自然也懂得看人心,所以她了解金随缘的脾性,了解金随缘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也懂得他的底线在哪里?

        开开玩笑是可以的,但千万不要当真,当真就输了。

        “随缘,你今后打算怎么办?继续留在京南,还是另有出路?”柳文淑偏头靠在金随缘的肩膀上轻声细语道。

        金随缘似乎并不介意柳文淑有意无意的亲密动作,反倒觉得这样两人会变得更加的亲切,对于这个问题,他也没有深究过,毕竟他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办,还要躲避七杀会的暗杀,短时间内应该不会离开京南。

        “师父曾说过要在京南定居一年半载,我刚拜师不久,还没学到点本事,自然是要留在京南,一来可以精炼武学,二来也可以服侍师父,顺便在四周治病救人,也不枉费我学佛一场。”金随缘说道。

        柳文淑听完后松了口气,她最怕的就是金随缘要离开这地方,他一旦离开了,那自己怎么办?是跟着他走,还是留在京南,如果跟着他走?他又会不会带着自己?

        这一切都是她担心的,不过现在看来,金随缘并没有离开京南的打算,只要不离开,那她就心满意足了,这就说明她还能够陪在他身边。

        “师父当然孝敬了,随缘,有空可不可以带我去见见你师父?”柳文淑这时候又打起了算盘。

        “你想见我师父?”金随缘有点差异,心道文淑姐怎么突然想到这个了?

        “有点为难么?”柳文淑一看他这幅表情,脸色不由晦暗了几分。

        “当然不为难了,只是师父他老人家喜欢清幽,不喜欢别人打扰而已,不过既然你想要见见,那下回有空我便带你过去,也不算难事。”金随缘笑道。

        他只是好奇柳文淑为什么想要见他师父施今墨,仅此罢了,并没有任何为难之处,何况施今墨也知道他身边有个合租对象,也曾打探过,正巧借这个机会让两人见见面也挺好的。

        “一言为定。”柳文淑眉开眼笑,暗暗自喜,要知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随缘自小没有父母亲,是由少林慈恩方丈一手带大的,这是抚养之恩,而这位神医师父对他有知遇之恩,还有授业之恩,而且习武之人最讲究的就是尊师重道,随缘拜了这个师父,足以见得这个师父在他心里的地位应该和慈恩方丈不相上下。

        如果能够见到随缘的师父,岂不是和见父母一样?

        尽管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可柳文淑非常迫切的想要见见和随缘有关的人,去了解他的另一面,也顺便提升一下自己在他师父面前的好感度。

        “好了,答应过你的事我什么时候没兑现,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吧。”

        “恩。”

        回家两个字听得柳文淑满脸红晕,轻轻点头咛声道。

        见她面如桃花,羞煞众人,金随缘小腹涌上一股邪火,他赶忙念动心经,将泻火压下去,然后抱起柳文淑,返回了别墅中。

        在一处山林中,一个黑衣人正站在瀑布下练功,他手持一柄长刀,那刀亮白,如寒光乍现,一点银龙出江湖,刀上此时沾着鲜血,瀑布冲下来的大水将鲜血洗刷了。

        兵者凶器也,也兵器之中,唯有剑可称之为尊,尊乃是王道,所以历代君王都佩戴宝剑作为自己地位的象征,而在江湖中,习武练剑的人也是最多的。

        最著名的莫过于三大剑宗,八大正道门派,三个都是以剑入武道,可想而知这占得比重有多少,而且江湖上行走的散修也多是剑客。

        而另一种兵器——刀。

        却是极少出现在江湖中,似乎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

        纵观整个华夏,剑固然作为君王的象征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真正用来厮杀的兵器却是刀。

        若说剑乃兵魂,刀则可以说是兵胆,因为在华夏的历史进程中,刀不仅作为防身的兵器,更是作为征战沙场的杀器,古人也常将刀作为情义的礼物来赠送给认为英雄的人。

        斜带银刀入黄道,先随玉辂到青城。

        坛边不在千官位,仗外唯闻再拜声。

        共喜与君逢此日,病中无计得随行。

        但刀怎么说都比剑低了一头,甚至比枪都不如,这是因为无论剑还是枪,都有其寓意,剑和枪并不太作为兵器在战场上出现,而是作为一种礼器。

        试问礼器和凶器,哪一个更得人的喜欢?

        时至今日,江湖上修炼刀法的人已经少之又少,只剩下几个用刀名家,一来是刀的地位不高,不受人亲睐,二来也是刀法的刀谱极少流传下来,而精妙的剑法却代代相传,各大门派都有其看家剑法。

        而黑衣人站在瀑布下,扬起长刀,对着瀑布冲下的大水一挥,顿时刀气纵横,竟一刀将瀑布劈成了两端,一挂前川的水帘水自逆流,半响后,又练成了一片。

        这一幕堪称是神乎其技也不为过。

        何况江湖上修炼刀法的人实在太少,能够一刀之下而令瀑布分离不聚的更是少之又少。

        “刀法万千,但总的来说,都可分解为刀中八法,这八法分别是扫、劈、拨、削、掠、奈、斩、突。”

        这世间所有的刀法,都是由这刀中八法构成,打人先打穴,练刀先练法。”

        刀道,分为三重境界

        基础,入微,领域

        此人能够将刀掌握到如此地步,显然已经达到了领域境界,一旦到了这种境界,人的力量圆满如一,心意所向,刀锋必指,堪称人刀合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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