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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七章 模仿犯


他很爱他,在异乡,这个金发碧眼的男人,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全部。每天黄昏,他总会做好饭菜,迎着血染般红的晚霞,在阳台张望着远方,等他回来。

        而这天,这个金发碧眼的男人整夜未归,他等来的却是一只猫,站在窗外抓挠着玻璃。猫说它就是金发碧眼的男人,它被施了魔法,需要他亲吻它它才能恢复人的模样。

        他亲吻了那只猫,可亲吻过后那只猫并没有变成男人。

        于是,他把那只猫杀了炖煮烹饪吃掉了。他说,这么一来,男人就和他永远在一起了,活在他的身体里,融为他的血肉。

        第二天晚上,金发碧眼的男人回来了,那只被他吃掉的猫……

        “我就是那只猫哦,你的男人已经被你吃掉了。”男人瞳孔缩小,说着恐怖的话语,不顾他的惊恐扑向他,强吻他……不,他……就是我?我以为我正旁观着这一切,却在眨眼功夫下我变成了他,被那男人死死压着亲吻着。男人的舌头伸进我嘴里,舌苔上长着倒刺,钩疼了我的舌头。他果然是猫,不然舌头上怎么会有倒刺……

        “喂!醒醒!铲屎的!”我好像听到了糊糊的声音在呼喊我,眼前这个男人的脸逐渐变模糊,怎么回事?做梦吗?“给本王起来!都几点了!起来给本王加水加猫粮!!”糊糊的声音再次划过耳际。我看着眼前模糊不清的男人,但嘴依旧被他堵着,开始感觉喘不过气来,闭眼挣扎,混沌的意识重新振作起来。我睁眼一看,果真是糊糊在我面前,踩在我胸口,我被它压得胸口憋疼,连忙伸手去赶它离开我的胸口。大口大口呼吸着,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墙壁贴纸,我从睡梦中被糊糊成功叫醒。

        “可算醒来了,快给本王弄吃的。”糊糊摇摇尾巴说。

        “嗯?糊糊,小景和小红呢?”我迷迷糊糊的抬头看挂钟,都已经十点十分了,“呀,那么晚了,小景怎么不叫我自己先走了!?”

        “哼,景林那小子临走还让本王不要打扰你休息,说你太累了昨天。还轮不到他教本王怎么做,本王偏要叫醒你!”糊糊跳上床,用前爪拍拍我的头,“赶紧的,弄吃的去啊!”

        “哦,好!”分明是见我做噩梦才叫醒我,还嘴硬。糊糊越来越可爱了,我起床给它做猫饭。

        折腾做完猫饭,清理完猫砂盆,我才开始洗漱。餐桌上放着景林给我买回来的早餐,微波炉热一热,坐下来享用。

        刚咬上一口微波后面皮有些发硬的小笼包,手机响了起来,是小熊来电。

        “早啊,我看到围棋回来了,就打个电话慰问你一下。昨晚几点回来的?”小熊神清气爽地向我问好。

        “十一点多到的吧。谢谢关心。”

        “没想到你速度还挺快的嘛,案子都解决了?”

        “嗯,犯人和证据都搞定了。”

        “唉,还是你和围棋厉害。我昨晚还试着帮你从八组里多调查了一番,想着如果今天早上你还没完事,我就给你指点一下呢!看来我做了无用功,你根本用不着啊,呵呵。”小熊略带失落地自嘲笑道。

        “嗯嗯,让你费心了。”真是闲着无聊又有心啊,小熊的人设我已经夸了好多遍,不用再多加赞美了。

        “怎么样?凶手是不是省城学府区二环南路五十四号双龙新苑那个地址的人啊?”小熊在电话那头笑嘻嘻地问。

        刚说不想多夸她了的我,听到她道出对无头尸案凶手的判断,我内心是无比佩服的,我们累死累活疲于奔波地查案,结果她在网上捣腾一番便得出了答案。佩服之余,还有些崩溃。下次出任务派她去好啦……

        “是的……你怎么知道啊?”我用稍微有点惊讶的语气问。

        “你今天下午班吧?中午一块儿吃饭,慢慢给你说。”小熊故弄玄虚装神秘地卖着关子。

        挂了电话,我给景林发了条信息,问他忙不忙,是否需要我过去。我有些犯懒,今天不太想去迟啸猫咪事务所,尤其不想做走失寻回服务。

        电话打了过来,景林奶气的声音说:“休息过来了吗,阿一?”

        “差不多了吧。”

        “嗯,我正要和小红出去做走失寻回呢。今天十一点还预约了个猫语同声翻译,就一小时,电话沟通就行。阿一方便的话帮我做了吧?”景林用可爱的强调撒娇跟我商量着。

        “好的,没问题,把客户信息发给我吧。”我爽快答应道,么么隔空亲了景林一下。

        挂了电话,景林很快便把预约猫语同声翻译的客户资料发了过来。十一点准时电话联系,保证手机通讯畅通。一个小时内结束,不到十二点,正好和小熊吃午饭。

        ……

        做完同声翻译大概十一点四十,我和小熊约好了十二点就在书吧用餐,我急急忙忙地赶过去。

        点了两份天妇罗拼盘和鳗鱼烧饭,等餐时我便迫不及待地询问小熊:“快说,你怎么知道凶手是谁!?你那么厉害,以后干脆你出马得了,省事多了还!”

        “哈哈,只能说我猜得准啊!第六感直觉可不能当作断案依据吧?”小熊嬉笑着喝了口冰绿茶。

        “别吊我胃口哈!”我用指头敲敲桌子催促她快说。

        “还真是耐不住性子。”小熊掏出手机,一面翻着收藏的页面,一面说:“凶手是不是先用迷药将死者迷晕,然后杀了她,同时还嫁祸给了别人?头颅和尸身是不是分别抛弃在不同的地点?用行李箱或登山包移动的尸体对吗?凶器有没有找到?应该找不到吧,可能丢到某景区湖里了,警方不会抽干某景区的湖水来搜查吧?……找到了,给你!”小熊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有的信息对,有的信息又不对。比如头颅和尸身,孙杰并没有分开抛弃,只抛弃了尸身而已,头颅则是收藏在冰箱里了。还有凶器,根本没有沉湖,而是埋在小区绿化带的紫荆树下。

        我感到疑惑不解地接过小熊的手机看,是八组某成员的广播日志,题目是“爱你不如杀了你”。

        【我终于明白因爱生恨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我爱她,可她却跟别的男人在一起。得不到不如毁了,与其看着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恩爱欢愉让我难受,不如把她杀了更让我解脱和痛快。】

        【我得先想办法潜入他们家,在他们的晚餐里加入迷幻药,在两人都晕倒昏迷时杀了她,但最好不要有外伤,把她和那个男人的衣服都脱光,并把男人的身体压在她身上,继续藏在男人家等待男人醒过来。男人醒来发现她已死,且自己还一丝不挂地与她交织在一起,定会方寸大乱,害怕得逃离现场,因为男人不知道她是不是被自己杀的。】

        【男人走后,我会用事先准备好的行李箱或登山包把她带走。哦对了,为了不留下痕迹,进门前泳帽手套鞋套我都会事先准备好,不会拖行她的尸体留下痕迹,会把她紧紧抱起来在怀里,毕竟这是我最后一次抱她了。避开监控离开那个男人家,就像这个地方只有那个男人和她来过一样。】

        【我会把她分成很多块,放在冰箱里,每天外出带一块出去丢掉,而且都要丢在不同的地方。不知道那个男人会不会报警,我好紧张。他应该不会报警吧?她死在他的身下,他会以为是自己杀了她吧?没关系,就算报警了也应该查不到我身上,况且他们也没找到她在哪里。】

        【最后我得把她的随身物品都处理掉,掩人耳目地藏在废旧衣物回收箱里是个不错的选择,至于把她切成一块一块的刀具榔头嘛……不如丢到某景区的天然湖泊中吧,沉到湖底再也找不到了,警方不可能去抽干天然湖泊的湖水。】

        【我爱她,可是我得杀了她,不然我不会安心,我就无法继续我的生活。她让我好好生活,忘了她我才能好好生活。爱她,所以杀了她。为了忘记她,所以杀了她。】

        日志到这儿就完了。发表日志的用户名叫【血腥玛丽+长岛冰茶】,发表时间是六月十七日凌晨两点半。

        日志下方有一条留言:【大大在吗?】留言者网名是【天使de撒旦】,再无其他。

        该日志中有很多作案的细节和省城的无头尸案有异曲同工之处,只是在作案后的尸体和凶器物证的处理上存在出入。可以说,这篇日志预言了这个案子的发生,还是说,孙杰就是在模仿这篇日志做的案呢?日志中的“她”套到现实就是荆玉茹,“那个男人”是王海嘉,而“我”则是孙杰本人吗?按这个意思理解,孙杰王海嘉和荆玉茹有一段三角恋关系?不应该吧,王海嘉在审问时从未说出过对孙杰有所怀疑,因为孙杰根本不在他的日常脑容量名单里,怎可能是和他抢女人的人。是我过度将这个案子代入这篇日志了,我皱了皱眉头。

        但,小熊给我看这篇日志的意图是?而且,凭这篇日志小熊怎么就猜测出孙杰是凶手了呢?

        “我看出你的疑惑了,省城学府区二环南路五十四号双龙新苑那个地址的ip,浏览过这篇日志。日志下方的那条留言就是他发的哦。”小熊像推理解谜般,用奇怪的二次元强调模仿着柯南的动作,“真相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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