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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她的选择


  但是徐知之心头忧心忡忡,他知道很多事情并不是想象的那样乐观,虽然他于军事武艺上没有什么造诣,但是熟读兵书以及各种书籍的他还是有不少的理论知识。

  当马的速度很快,步子迈得很大,而再出色的骑兵也不可能让快速奔跑的马立时止步,与骑兵对上,一定不能让骑兵近身,否则只有被收割的命,只能将骑兵打下马,这才有一搏之力,否则就只能跑向山林,利用树木躲避攻击。

  这是绊马的技巧。

  只是如果这样就天真地以为只要有绳索就能绊住马匹?

  能不能绊住,要看运气,希望老天爷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

  但是与其寄希望于这小小的举措,倒是不如奢求将军的来助,话说,这里距离兴州已然是很近的,应该是不过几十公里罢了,而现在胡人来袭,难道斥候巡查不到吗?

  驻地的军队为何还不来处理呢?

  但是眼下显然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十匹马前三中四后三的跑过来,叶笙紧紧地盯着他们,马上的人显然也发现了前面的村民,马下加速,纷纷亮出马刀,叶笙在他们越来越近,距离他们只有二十步的时候一声长啸,埋伏的人闭着眼睛就使劲儿拉起绊马索。

  前面的三匹马听到长啸再勒马已经来不及,马蹄绊在绳子上,马前蹄失足,人从马上摔下来,后面的马顿时乱起来,有三匹被前面的带动摔倒,其他的却因为乱了阵脚而踩中地上挖好的小陷阱,马倾倒在一旁,人摔下来……

  在第一队摔下来,后面情况还未落定时就冲了上去,一棍子敲在一个骑兵的头上,直接将人敲死,一个翻身夺过他的马刀,回身就抹了另一人的脖子。

  后面的人刚从马上摔下来,还未反应过来就被拿刀的流民杀了。

  最后一队的胡人也因为马匹混乱而不得不下马,和前面剩下的两个胡人一起围住祁千景。

  五对一,不敢大意,祁千景紧紧的握着马刀,他向往于边塞保家卫国的日子,,才不惜不顾及家人的嘱咐而偷偷地前往这边塞来投奔哥哥,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保家卫国一逞抱负!

  而不是仅仅做个靠家族醉生梦死的世家公子歌,在这个朝纲大乱诸王纷争的时代过一天是一天。

  周围那些以往与他距离那样遥远的平民百姓青壮年们,此时此刻,与他们距离那样近,在他们这样一起奋战的每一分每一秒,并肩作战擦肩而过之时,他们都是一样的。

  他们为了周围那些目光凄凉而悲怆的人而战,而他,为何而战呢?

  祁千景现在渐渐明白了,他是为了他自己而战,他想做个像样儿的、顶天立地的真汉子!

  所以现在劈头盖脸而来的杀气,身躯、肩头颈脖各个部分的疼痛和伤痕都有了属于他们存在的意义。

  祁千景那双如玛瑙一般的眼睛顿时闪耀着慑人的光华。

  他与徐知之像是心头灵犀一般,隔着人影交错遥遥对望,我们都要拼命努力啊亲!

  骑兵怪叫一声,握着马刀冲上去。

  祁千景抬手一刀挡住,一脚踢在腹部,直飞出去。

  被打飞的流民已经从地上爬起来,看着和祁千景、叶笙战成一团的胡人,眼里闪过狠厉,他悄悄的爬出来拿了一把马刀,见被踢飞的胡人爬起来又要冲过去,就偷偷的潜到他后面,一刀插进去。

  而被杀死的胡人则是死不瞑目。

  或许他从未想到会有这样一天,在他们看来杀人是那样地容易,那些百姓像绵羊一样不敢反抗,任人宰割,而他们只要随意地将大刀砍过去,像切豆腐一般,收割生命。

  他们也是人,或许最初的最初,还有不安,还有惶恐,可慢慢的,就麻木了。

  世道如此,又不是他们想要这天下乱的,慢慢就只庆幸,庆幸自己强壮,手里有刀。

  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他们也像曾经被杀的人一样,被人像切豆腐一样轻易杀死。

  便是杀死骑兵的流民百姓他们也觉得这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不可思议。

  他们竟然也会有这个能耐?

  不是他们瞧不起自己,而是单兵作战,他们的确比不上胡人,首先身高力量都比不上,其次,胡人打小就拿刀砍砍杀杀的,汉人更多的是老实巴交的种地农民。

  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在打架上都差了一筹。

  经过训练的兵士都只能五人战一个兵,更何况这些没经过训练的农民?

  叶笙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她已经看明白,这世道也不是什么安乐天堂,可于她而言,对于才从修真界逃出来的她而言,已经是乐园。

  此间,她武艺高强,手中有刀,瞧,她竟是杀人了呢?

  而不是被杀,叶笙的嘴角不由勾起嘲讽而疲惫的弧度,原本紧绷僵硬的肩膀因为战乱的结束而得到一瞬间的放松。只是还不等她松懈,她儿子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么么哒——不!震惊!震破小心肝!

  “卧槽!儿啊,你拿的什么?”别吓麻麻啊,这么凶残的娃真的是她的吗?看看那把都快有他自个身高一样的刀,儿砸,拿着累不?快!放下!

  “二娃啊,乖,把刀扔掉吧。”叶笙瞅瞅周围的流民倒都是自顾着安歇收拾了,倒是没有太多注意她这逆天的崽崽啊!

  “哦。”叶二娃从善如流地扔掉手中沾着鲜红温热血迹的大刀,十分乖巧。

  “你怎么不跟着大娃一起老老实实地呆着呢!多危险,不要仗着......”说到这里叶笙有所顾忌地缄口不语,不要总仗着自己天天唠叨着的什么高贵的血脉就不把我们凡人放在眼里,小小年纪就造杀孽,很不利于小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好吗?

  哎,新手妈妈老费心的啊!

  “大娃要保护弟弟妹妹啊,杀......”

  还不等叶二娃那个“杀”字吐露出口,就被叶笙一把摁住了嘴。

  看了看叶笙紧张的样子,二娃不以为然,觉得很没有必要,但是心里很满意。

  典型的口嫌体直傲娇boy!

  只是等待叶笙的惊吓显然不止,待她的目光转移到她剩下的崽崽身边,哦吼!大刀什么的太闪瞎眼了,这不是一个孩子应该做的啊!

  叶笙慌乱中——

  徐知之假装看不见准过头去,嘴角忍不住抽搐着,心中想着果然不愧是一家人,同时很鄙夷自己内心小小的惊惧,安慰自己,没关系,世道乱的原因,不能怪童子军的凶残。

  毕竟他刚刚也被凶残的童子军大娃保护着,如今害怕人家,显然忘恩负义,对的,孩子只是力气大点而已。

  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如徐知之这么豁达开明,尽管叶笙守卫了这群流民,在刚才的厮杀中叶大娃或多或少地也帮助了他们,但是这也不能妨碍他们对于大娃和二娃的恐惧,觉得他们是怪物。

  被那样的眼神看着心中能舒服?反正叶笙觉得不能,就算是她的孩子不在意,她也不想让孩子在这样的眼神中生活,看样子又得想办法重新开始了!

  本来好好,她也早早地跟孩子们谈过让他们尽可能让自己保持正常点,要不是这个突然而来的兵祸也不会暴露......

  于是众人战战兢兢的在此休憩一夜,虽疲累至此,却没人能睡安稳,叶笙也是满腹心思。

  富户打头逃窜的那边——

  路上,墨桥忽然道:“没追上来……”

  谢先生沉默赶车,希望事情是他们期望的那样。

  队伍中的人却没想那么多,有着身后的催命符,虽不如前一日那样夺命狂奔,行进的速度也是不慢。

  早先,谢先生曾与叶笙说,离到祁将军的地界,还得有几日的路程。他却是以当时庞大队伍的缓慢行进速度来估算的,如今一伙人惶惶逃命,拼命的赶了路之后,前方竟出现了地标性的几座丘陵。

  谢先生的弟子又惊又喜,拨转驴头,赶到骡车旁边,大声问:“先生,那个是不是……”

  晋国舆图皆在谢先生脑中,他看到那些丘陵亦是欢喜,肯定道:“正是!我们已经到了兴州!”

  他虽布衣裋褐,向来却在乡亲中间很有威望。他如此说来,众人便是一阵欢呼,自觉终于脱离了死亡的阴影。

  一众人兴高采烈的行进着,身体虽疲累,精神却放松。

  叶笙这边也是连夜匆匆地赶上了,终于算是赶到上富户们的大部队。

  谢先生又是惭愧又是感激地无语凝噎,带着弟子和家人连连道谢。

  叶笙不以为意,相逢即是缘,能助且助,对于谢先生的谢礼推辞不要,只是要求其将林寡妇安排妥当,又是博得林寡妇一阵脸红和感激。

  “你说她是不是对林寡妇有意思啊?想给四个孩子找个娘?”祁千景摩挲着下巴八卦地说道。

  徐知之无语了,表弟这么傻怎么办?

  “她是个女人!”徐知之压低声音低吼道。

  “啊?”祁千景瞪大眼睛,陷入这个巨大的震惊之中久久不语。

  第二日天一亮,个个不用人催便利落收拾了又再上路,祁千景则是一路上频频地望向叶笙,怎么也看不出来叶笙能和“女人”这个词扯上关系!

  外面的世界真是新奇!祁千景想,肯定还是他见识太少。

  终于是到了兴州城。

  突然有这么多人涌到兴州府来,兴州府知府赶紧带了人过来,这里面虽然是有富户的,但是后面跟着的灾民太多了,本来是想赶他们走的,毕竟那么多的灾民在城内如何安放,但是往往很常规的处理方法,此时却失效了,因为大将军来了。

  据说是大将军的弟弟北上来寻大将军,正是在这批灾民之中,便早有军令下达将这批流民安置在城外村的地方,当然并不是所有人,好的安置地是要靠争取的。

  祁千贺在这里当了四年的守将,是这里的无冕之王,征战的次数更是数不胜数,他虽不敢保证战必胜,却从未让百姓陷于此种危险的境地。

  特别还是此次竟然涉及到了他弟弟的安危。

  他的布防,他的战略全都泄露,与其说他是恼怒有人与外族相勾结,不如说他是恨自己的疏忽和无能。

  能够熟知他的布防和战略的肯定是他身边的人,他却一点也未发觉,这于他来说不是无能是什么?

  汇报的兵士并不知道将军心思起伏,接着道:“少爷还让人送回来一队的人,让我们多加照顾,说里头有他的恩人。”

  “哦?”祁千贺回过神来,心思一动,弟弟一路北上的事都叫他查清楚了,自然知道当初对他有恩的叶笙。

  “千景现在在哪?”

  “在西营安歇呢,只是好像少爷的恩人不见了。”

  “不见了?”祁千贺皱了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不告而别。”汇报的兵士说道。

  ......

  “知之,你说叶笙究竟是什么意思?她难道没猜到我哥是大将军吗?她都救了咱们,光凭这一点,这日后的日子不都有保障了?她却走了,你说她是不是傻?”

  “你不知道她善良的吗?”徐知之也气闷得很阴阳怪气地说道。

  “是的呢,她太善良,这样可不好,何况还是在这么个乱世。”

  叶笙怀里抱着疲惫睡着了的二娃,双眼朦胧地看着不远处开得灿烂芬芳的梅花树下三只可爱的小土狗在追逐着着随风而起的粉红色梅花花瓣。

  黑色与白色在不停地跳动,点缀着亮眼明媚的粉色,在这银装素裹的荒山野地中,一切彷如一幅水墨丹青,恢宏大气中流露着令人心暖心动的趣味。

  在宁静空旷的佳境处,让人感觉仿佛周身的一切都放空了,几乎令经不起半分波澜,无边的静谧,只剩下心跳声,还有眼睛在证明这一切的存在。

  多么如诗如画的景色,文人骚客挥笔而就的灵感源泉,闺阁少女触景生情的闺怨触发点,书画大家绝佳的写书写意材料……总之,这景,美!

  落在有才气的眼中,说不定就能出一篇篇一首首或一幅幅让人赞不绝口亦或是流传千古的佳作呢!

  无论是哪种都能证明这一切正存在!曾存在!

  可是对于叶笙——

  吸噜!

  叶笙在泡面奔腾的热气中双眼朦胧地看着这在无聊寂静中算是有点点乐趣的画面,哈哈哈!烫死了!

  一团带着浓厚老坛酸菜牛肉面的蒸汽猝不及防地从叶笙口中哈出!

  如果不是那么冷就好了!虽然怀里还抱着个小火炉,忍不住揉了揉二娃毛茸茸的脑袋,孩子的头发就是柔软得很。

  这个熊孩子这会子倒是老实了,叶笙一想想他平时总是阴郁着脸跟自己多大仇似的,可是到了关键时刻,不还是担心她担心得要命,都不惜用掉自己体内仅有的灵力了。

  谁会想到呢,就像是她自己也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全然陌生需要自己重新塑造三观并且去适应的世界。

  叶笙想,虽然她是个名副其实的宅女,绝对地贪恋和享受关于现代的一切便利,宅在家,用着WiFi,刷着手机,饿了就吃饿了么,喝着肥宅水,享受着股权分红坐吃等死……总之生活在凑活着一直凑活着过着,很享受,很随意!当然这是后来她当甩手掌柜时候的生活。

  她真的是个懒宅,大风大浪什么的真不是她的菜,也不知道怎么就赶上了穿越大军!

  未曾穿越时看多了小说曾意淫和羡慕穿越!多爽!多有意思!说不定就改变历史名垂千古了呢?

  然则造就美梦的大多是胎传、好出身、正宗历史流、自带主角光环等等等天时地利人和啊!

  而作为一架空身穿的!活着都是困难!美梦终究是白日梦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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