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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的、也许是最美的


    阳光透过纱窗,蒸融着橱窗的甜点,散发着巧克力与奶昔的芳香。行走在街角的咖啡厅,不由的缓慢脚步,享受偷闲却又宁静的片刻时光。

  “老板,我来了。”啊伟散碎的脚步,在极远处如针落声清晰,那小子,又迟到了!

  “啊伟,你这小子皮又痒了吧,还是路上捡到钱不在乎这点零头了?”

  “去去去,一边待着,瞎掺和。老板,我错了,下次不敢了……”在一群损友的嬉笑中,啊伟继续上演着几乎每天上映的场景,乐此不疲,老板也当玩笑,嘻嘻而过,督促着小伟开始新的工作。不过,说说实在的,除了每天的迟到,啊伟一天的工作,永远在老板的微笑中度过。咖啡厅叫“街角的咖啡厅”,或许是老板的懒散,也或许是独有深意,不过咖啡厅确实坐落街角,像被城市遗弃,收容着懒散的啊伟,和一群偷闲的人儿,哦,当然了,还有我和那个说书人!

  “影,奇迹啊,今天居然没喝咖啡?”啊伟盯着泡好不久的红茶。

  “嗯,换换口味,品尝甜品,咖啡会迷乱它的滋味!”恬静的端起茶杯,安逸的下午,或许有不同的故事!哦,茶杯不错!“说书人,有个故事,把它,讲給该讲的人听吧!”

  我似乎,也习惯了給说书人讲我的故事。

  哪天,我们也会成长,感慨肆无忌惮的童年……

  到现在,有个亲如兄弟的伙伴,依旧是让人值得欣慰的事儿!什么时候熟络?已经不记得,只是依稀记得,有场大雨,或许喜欢雨,就是在那之后吧,可是长大后,总感觉雨也越来越小了似的。。

  孤僻,或许是因为在自己的世界太久。那时候,自己可以一本书,一把椅子,就一个下午。那时候,还不怎么爱喝咖啡。爱看书,却不喜欢写字,或许是健忘,或许是懒惰,总在下课后一人补着未写完的作业。

  那晚,作业好像显得特别多,累的趴到在书桌上时,发觉他在一旁静静看书。“枫,怎么没回去?”

  “闲的无聊,等等某人。”那时的他,还留着略长得留海,细狭的眼眉,翻着好看的白眼,鄙视某人的不解风情。

  “嗯,我写好了,走吧。”

  “拜托,有点笑容好不,本少好歹等你好久。”那时的慕枫,或许只有耍赖皮的时候才显出还没脱去孩子气的面吧!对着因等待太久而懒散的伸着懒腰、翻下桌面的枫报以浅浅的微笑,“这样才对,亏我等了那么久,萧影,今晚去我家吧。”

  刚走在门口的,疑惑的望向还在慢吞吞收拾书包的枫,贪婪的吮吸一口空气,漫不经心的问着,“怎么忽然叫我去你家?”

  “我擦,叫你去我家是看的起你,喂,你丫等等我,每天不带书,学习也能那么好,也是醉了。”

  “哦,大爷在锁门。”

  “。。。。”

  如果让仰慕他的女生看到此时的急躁的枫,而且如此多的话,十足一个上了年龄的老大爷一样絮叨,会不会嫌弃他呢?

  “你个冰水居然也会笑,说吧,在想哪个美女?”

  “怎么可能,怎么,今天忽然叫我去你家?”看着开启话唠模式的枫,坎坎一笑,听着他天南海北的乱扯,得知这货因为快放假,害怕一个人寂寞,叫我有时间就去找他,今天认个门。夕阳的余晖,拉长略显消瘦的身影,人生知己,不过就是如此吧。

  “你家可真远。”忽然的一句,似乎有点呛着喝奶茶的枫,真想告诉那孩子,习惯就好,毕竟我经常吓人不是吗!

  “切,时间不早了,走,带你回家,天灰蒙蒙的,别等会下雨了。”

  真的特别感谢那张乌鸦嘴,原本还映着余晖的天空,不久洒满灰蒙蒙的雾气。“带伞?”

  “只有一把。”枫嫌弃的翻着白眼,嗯,那时候的我没有带东西的习惯,下雨天,打车不是那么好打。

  不久,飘起丝丝细雨,雨点不大,却能冷人。看着头顶恶俗的花色,越来越鄙视他的品味。静静享受雨的宁静,好似雨能冲刷烦闷,让不曾停歇嘴皮的枫也安静了片刻。

  或许是雨来的太突然,或许人生总是这样,人总是准备着什么,可是,却还是不得不面对突然!

  那段路不好打车,许多人儿,就在雨中前行,好似,前边的雨能小点似的。我俩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不知道兄长的呵护,或许那天父爱泛滥,在看到一个粉花裙子的小女生,在妈妈牵扯下,淋雨前行,那一瞬,好似雨更加冷冽,风吹着雨,打的脸颊生疼。父爱泛滥的俩男孩,就在雨中行走,放弃了雨伞的庇护,那时,那把雨伞已经属于那个小女孩。

  “喂,干嘛把伞給那个小女孩。”

  “身上太脏,我想洗洗。”他微微一笑,好似明白我的心,再说,在給伞的时候,他也没有拒绝,不是吗?为什么?或许是給伞的那一刻,母亲尴尬而又感激的微笑已经让我们得以满足吧,总之,在雨中,雨滴渐大……

  “喂!二货,这样下去回家会不会感冒。”

  盯着慕枫欠揍的表情,本想上去給他两脚,算啦,看在弄丢他伞、让他陪我淋雨的面子上,就饶他这次。

  “不会。”慕枫冷冷的说道,头也不抬的继续走路。🚶

  “也对,你是个冰人。”这次,连白眼,都懒得翻給他。别说,还真有的些许冷意,原本酷炫的刘海,此时像霜打的柳叶,无力的耷拉在脸颊,如同两个没人照看的孩子,在雨中前行。却在那一刻,我们懂得彼此,欢愉的踩着雨水,比此时雨滴滴落鹌鹑蛋般的泡还要响,还要肆无忌惮。抛却了一天的疲倦,遗弃了所谓的修养,在雨中,享受片刻属于自己的宁静。

  可惜,还是感冒了,即使是很快到了慕枫的家,烘干了头发与湿哒哒的衣物,等待雨停后回家,吞咽下滚烫的姜汤,第二天,依旧是在家度过。回到学校的我,看着也刚刚病好,彼此露出尴尬,却又难言的微笑。

  那个假期,彼此走过很多小巷,却没有再在雨中淋雨,嗯~,感冒确实不好受。偶尔聆听雨落,却找不回那天的愉悦与内心的宁静。只是假期后我离开了那座城市,换了联系方式,也换了装束。

  有天回去,在大街上遇见,他剪了酷酷的刘海,身体长的越发挺拔,那天是阴历正月十五,年节的最后一天,元宵节,那时满街的花灯,映辉着闪烁的花,有束烟花蛮特别,如同一颗炙热的心,开在夜空,执着的我,硬是要用照相机记录那一瞬的光华,他告诉我,有时候,错过的,也许是最美的……

  他说,开学的前一天,他去过我家,可是我已经走了,电话、也换了号码。我也想告诉他,在他家,我留了新的电话号码,或许哪个猫调皮,弄飞了简短的纸条。

  补习那年,我回到小镇,与他同班,却没说过多少话,同班的QQ群,好不容易找到他QQ,他问我不联系,何必加呢?

  其实我蛮喜欢雨,或许是太恋旧,总是忘不了在放学后等我补完作业的一个身影。或许他还在气愤我走的匆忙,我却知道,深深懂得了‘有时候,错过的,也许是最美的……’

  “说书人,雨冲走的,不只有灰尘呢。”看着窗边的小雨,如果我那时候再执着些,再勇敢些,或许,我也不至于孤独吧。

  如果我还年少,难得的友谊,我又该如何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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