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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六章 凡事做到极致


  云岫在花朝城的街上慢慢地走着。

  她已将暮涯送回了家。

  “软软。”

  他的眼底是无边无际的温柔之色,羞赧一笑,略微低了头。

  能毫不避讳地唤着她的小字的人,只会是析墨。

  两人相处时,他会礼貌称呼她为“云姑娘”,而一碰上了人,他定是会一口一个“软软”地叫着,就怕别人不知道云岫的小字。

  “软软。”他刚好踩着云岫的影子,云岫走一步,他便走一步。

  这种幼稚可笑的行为在他这里出现竟没有半点不合适。

  析墨的白靴上一尘不染,一如他这个人,白衣飘飘,公子人如玉。

  “软软。”像在心里揣了一只一步一跳的麻雀,欢喜地蹦跶着,语气却不是那样欢脱,还是那么平静。

  析墨算着分别的日子。

  自云殊城一别……

  六月到十月……

  常言道: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他没能生出欢喜来,只攒着一天又一天的想念,终于把想念尽数倾入心湖,以自发长起的眷恋做成一叶小舟,让云岫在他的心上自由自在地泛舟。

  天不绝人愿。

  故使他见到了摆在心尖尖上的那个人。

  “软软,这些时日里,我常常夜不能眠,刚一躺下,便觉天明,可当我走出了屋外,月仍在中天。”析墨凝视着因他几声轻唤而回首停步的姑娘,面泛微红,“可是在山的那一头,极远极远的天空里的云后边,会有一些同我一样未能入眠的晨曦,这种曦光映衬下,使那黯淡的灰云隐约透着光彩,就像以暗香疏影的绣法来做了一件衣袍,里外不同,灰色的面儿,赤金的里儿,好似等待着月下矮梢头的那一刻便要迸出光芒万丈……那又是新的一天,又是见不着你的新的一天。”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日日如此,何惧多一日,少一日?今日得见你……我很欢喜。”

  他知道自己的心是如此的隐晦暗昧,为曾经种种种下的因得到的果所累,活得身不由己,就算是时时自责、忏悔,他也没能等到那道救赎的光,无法明朗的心伴着他捱过了数个日夜。

  “析墨。”

  她看着消瘦了许多的他,白衣下掩着的身子骨比起之前单薄了。

  袍角由着无痕的风吹拂,微动。

  她从不愿这样一个人为了她将自己活成任一模样。

  “好久不见。”话到嘴边,浓稠的意还是淡了。

  她不知自己除了这四个字还能同他说什么。

  叶惊阑截断了析墨的话茬子,他含笑说道:“一别久矣,重逢总是令人欢喜的。”

  “能见到叶大人,我心甚悦。”析墨的笑容如行路之时遇见的三月春暖。

  叶惊阑牵过云岫的手,“扶疏公子可要同我们一道在花朝城中走走瞧瞧?”

  他将“我们”二字咬得很重,生怕析墨听不懂他的话外之音。

  “三人行,必是有趣的。”析墨故作不懂,笑意不减一分。

  所谓高手过招,不能一上来就以刀剑相搏,这种只能称为莽夫,要从里到外战胜对方,才能感受到胜利的喜悦。

  真就三人行了。

  浅浅的雾,迷了行人的眼。

  在这片不会妨碍正常生活的雾气里,云岫听到了一连串的人语之声。

  一声高过一声,像是在为某一件事争执,各不相让。

  她循着声源地走去。

  一人梗着脖子,扯着喉咙吼道:“卖老鼠药!”

  “我也卖老鼠药!”另一人哼哼唧唧的,等着别人吼过了他立马高声压过了前一个人。

  当街卖砒霜……

  云岫放缓了步子。

  那两人却是想要抓住这机遇。

  前一个人要比第二人矮上一个头,他无名无姓,只一个诨号——药子。

  有了这么一个诨号,别人一听便知他是个药贩子,至于卖什么药,这不,从他大喉咙里把全名都给蹦出来了。

  药子一蹦老高,他跳到了张枫的背上,捂住了张枫的嘴。

  张枫就是那个从各处压他一头的人,不论是声音还是身高。

  张枫被这双臭烘烘的手一捂嘴,不敢动了,就怕药子指缝里有没洗干净的老鼠药,要是一个不高兴了,把手指往他嘴里一戳,他的小命就没了。

  药子“嘿嘿”一笑,“姑娘,整点回去药老鼠不?”

  云岫正想拒绝他的热情。

  药子手上的劲儿一松,被张枫逮住了机会,嘴唇拱出了指缝,张口便来:“要买就买我的,老鼠药老鼠药,老鼠吃了走不掉,若是你买了药子的,那定是老鼠吃了死不掉。”

  这不都是砒霜吗?

  还分真与假不成!

  药子两个指头一夹,把那厚嘴唇夹成了两片厚腊肠。

  “我这摊上的老鼠药,老鼠走过必闻,闻到必死,老鼠不死我先死。”

  “……”云岫心想花朝城中的人果真不同别处,连生死大事都挂到嘴边,只为了卖出自己摊上的货。

  张枫捏住了药子的手腕,稍一用劲,药子便松了捂住他嘴的手。

  他带着些许愠怒说道:“有你这样卖货的吗?老子给你让出一条道来。”

  药子眼见着张枫拾掇了自己的小摊子,面上得意极了。

  他捧着一纸包包,“姑娘,买一包吧。”

  叶惊阑丢出一角碎银,药子接住,在牙齿上轻嗑了一下,满嘴黄牙露着,吃吃的笑。

  “买个清静,请自用。”叶惊阑一笑。

  析墨红了脸。

  云岫忍俊不禁。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

  所有的乐声未起之前,先有了一段引人入境的插曲。

  叶惊阑总是有意无意地将云岫和析墨隔开了,亦或是让析墨跟在了后面。

  三人行,向来都是会丢开一个人的,尤其是在某些人那么明显的分隔之后。

  “叶大人,这城中处处有鸟语,有花香,可我为何在其中嗅到了一丝丝酸味儿。”析墨说罢,垂眼看着握在手里的那一管墨玉笛,这种羞怯与一个人鼓足勇气才和心上人说了一句话,又飞快地埋下头的小心翼翼没有太多差别。

  析墨平素一直是这么一个腼腆的人。

  腼腆到了极点,轻飘飘的一句话便能将他的脸引逗至红润。

  叶惊阑不甚在意地说道:“酸味我倒没嗅着,我只闻见了狐狸味儿。”

  析墨的手握成拳,轻咳,拐着弯骂他呢。

  “叶大人,花朝城里没有狐狸。”他硬接下了叶惊阑的话,想着叶惊阑是不会在人群之中完全丢了份儿直指他鼻子骂他狐狸的。

  对于叶惊阑这种厚脸厚皮的人来讲,以常理来推论,是不大对的,他虽没直戳析墨的鼻子骂,但他自顾自说了一句:“没有狐狸也能闻到一股子骚气!怪事一桩。”

  “……”析墨无言以对。

  叶惊阑又言:“扶疏公子之前于年节之时到盛京城,想来停顿日子短,还未尝过绫罗春。”

  “久仰其名,没有尝上一口的福气。”析墨慨叹道。

  叶惊阑挑起他好看的眉毛,笑说道:“诚愿扶疏公子今年年节能到盛京城中。”

  “难道叶大人要以绫罗春慰藉我这清苦的魂?”

  “不止是绫罗春。”叶惊阑瞧一眼云岫,唇角不自觉地上扬,“我正等云姑娘的答复,若是她点头应了,那年节之际,公子还能……”

  他的话还是点到即止。

  已是很清楚明了了。

  析墨的脸色只一霎微变,他的情绪是不愿摆在明面上的,他仍是笑若和煦之风过。

  叶惊阑饶有兴味地望着他,那双狭长的丹凤眼将他心底的波澜藏的是极好的。

  析墨只是笑笑,不语。

  他知道自己的心底某处是塌了,可他无法言说这种复杂的感觉,他只得用微笑来应对这一切。

  三人之间忽然就没了话语。

  析墨终归是顿住了步子,轻声问着,像他以往那般,“软软,你作何想。”

  还有卡在喉咙口不上不下的话,他不敢说。

  他想同她说:你若是不愿,我这就带你走。

  他手中的墨玉笛上有了薄薄的汗,尽是他掌心里浸出的温热,一瞬间转凉。

  倘若她会在四下无人的夜里自然而然的想起他……

  倘若她能知道曾几何时他将满腔柔情托付……

  倘若她在芸芸众生之中独独见到了他,那么……

  世间从来没有如果这种假设,有的只是结果和后果,他深知。

  云岫瞥见了他的落寞,他的笑容暗藏着无尽的悲伤。

  要是顺了叶惊阑的话去说,恐伤人。

  她蹙了蹙眉,别过脸道:“叶大人与绪风大人约好在年节之时摆上一桌佳肴,只望不醉无归。”

  析墨暗自松了一口气。

  原是自己多想了,只是宴请宾客,云岫向来不是爱热闹的人,尚在考虑之中也是正常。

  叶惊阑悄然勾起唇角,他可没想着云岫能直截了当地对析墨说什么“好事”。

  快乐可以是一个人的,两个人的,唯独不能是三个人的。因为第三个人不会快乐。

  “二位公子请留步。”一个小厮打扮的男子走上前来,作了个礼,“敢问阁下可是大理寺卿叶大人?”

  “我是。”叶惊阑眯了眯眼,能被人找上门来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家主子想请叶大人过府一叙。”

  “敢问阁下的主子是谁?”叶惊阑问道。

  小厮心上一动,觉着有戏,赶紧再是一礼,道:“方梦白。”

  叶惊阑的衣袖动了动,他还是应了,“请这位兄台带路。”

  析墨抱拳一礼,称身体不适,要回暮府歇息。

  小厮认真地打量着云岫,半晌后说道:“这位姑娘可一同去。”

  不知方梦白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老鼠药。

  是不是那种买的多,防止耗子钻被窝,买的少,耗子还能到处跑的老鼠药。

  叶惊阑不知。

  方梦白,花朝城中有名的纨绔子弟,可以说有他在的地方,除了快乐就是快乐。

  别人快不快乐他管不着,他必须快乐。

  为人豪爽,却又斤斤计较,当然,豪爽的前提是他看你顺眼,斤斤计较的条件是他看你不顺眼。

  这人的好恶没有个定数,或许今日看着顺了眼的,明日就看着不顺眼了。

  他的喜好也没个说法,全凭感觉。

  他无父无母,无妻无兄弟姊妹,甚至连仆从、丫鬟都很少很少,一个人守着不知深浅的家底子,过着最逍遥惬意的生活。

  若说他有志向,偏偏他跟一只井底蛙似的,死活不愿离开花朝城这片沃土出去闯荡。

  若说他没有志向,他又偏巧给自己立了一个人生目标——凡事做到极致,其他的管它去死。

  方梦白当真就把他的人生信条发挥到了极致。

  如果有人问起他,他定会掰着手指头说:爬过最高的山,跳过最深的崖,摸过青天之上最厚的云。喝过最咸的水,吃过最辣的菜,把最好的厨子的手指头剁下来。骑过最快的马,玩过最利的刀,杀了最狠的人,玩了最漂亮的花娘。

  就是这么一个人,名扬四海。名声好不好无所谓,重在名气大。

  方梦白从不觉得难为情,既然生而为人,那肯定是要榜上有名,甭管是什么榜,哪怕阎罗王的生死簿上,也得给他排到第一个。

  不就是一个“死”字?

  他不惧生死。

  这种人,最为可怕。

  小厮在带路时觉着有些不自在,以往那些被带去山庄的人一路上会问个不停,譬如方公子的年龄,脾性,喜好,如何说话才能不触了他的霉头……

  但是这两人却安静的出奇!

  那两人就像是在沿途看风景一般,赏阅着山路上的花花草草,偶尔会说上几句,每一句都是那么的无关紧要,和“今天天气很好”,“午膳不错”这一类话差不离。

  小厮头一次见。

  “公子,到了。”小厮长舒一口气,这一路走得太不容易了。

  叶惊阑抬眼一看,好大几个字——严肃山庄。

  他没绷住笑,径直笑出了声。

  他问道:“兄台可是带错了路?”

  小厮一怔,摇摇头。

  叶惊阑又道:“听闻方公子是个于平凡之处找寻不平凡的快乐的人,他住的地方,怎么也得叫极乐山庄,哪会起一个‘严肃’的名儿?”

  “有胆编排我,没胆来见我,这便是大理寺卿叶大人?”不辨喜忧的话从山庄里传出。

  山庄大门缓缓开启。

  只见走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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