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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进城


这人想干嘛?怕不是拿了钱,还想劫色吧?

        死狗,流氓一样的东西,什么缺德事情都能干的出来。

        顾美玲眯起了眼睛,心一狠,打算等对方进来,她就直接下棍子,不把他打晕了不停手。

        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急促,走到大屋门口,伸手就想推门。

        顾美玲举起棍子。

        但随即就听见门口嗷的一声,差点没给吓死。

        她冲到门口,开了门对着外面的人就是一棍子,打的这贼直接跳起来了。

        这人跟个在锅上烙了脚丫子的公鸡一样,抱着脚一直在跳。

        “我的脚,我的脚怎么了?”他一声痛呼。

        顾美玲冷笑一声。

        她终于认出贼是谁了,这人叫王勇,村里有名的死狗流氓,父母全都死光了,天天就在混日子,要不是有个村支书的舅舅接济,他能把自己饿死在家里。

        财帛动人心,听说陆宪死了,部队发了抚恤金,王勇就把主意打到这钱上了。

        但陆家老房他不敢去,顾美玲家没有男人,可以呀。

        寡妇没个男人撑腰,还不是想欺负就欺负?他拿了钱,还想给自己沾点儿便宜,没想到刚走到门口,啪嗒一声,他的脚就好像给谁砸了一锤子,疼得冷汗瞬间下来了。

        顾美玲听他敢嚷嚷,拿着棍子又是一下,抽在王勇脑门上,“东西放下,滚出去。”

        “祖宗,顾美玲你就是我祖宗!”王勇脚丫子疼得快没知觉了,又看顾美玲一脸狠样,吓得赶紧认怂,抱着脚一蹦一蹦,“你开门,我现在就滚,我永远不来了行吗?”

        流氓,混混这一类人,尤其是乡下游手好闲的混混,就是你强它就弱,你弱他就敢蹬鼻子上脸。

        顾美玲又是一棍,“你怎么来的给我怎么滚。”

        厨房的窗户开着,她一看就知道,王勇是从窗户里爬进来的。

        现在,就让他麻溜的爬回去。

        在王勇心里,顾美玲现在就是个凶煞的母夜叉,还拿着能打死人的棍子,他有点怵,从袋子里掏了信封,怯怯的递过来。

        顾美玲不接,他就只能放在地上,然后一瘸一拐的蹦到厨房,费了老劲儿才从窗户里爬出去,还回头关了窗户。

        “怕不是我陆哥死了魂还不散,留在屋子里看孩子媳妇吧,半夜砸人脚丫子,疼死了。”

        大概心里也有点信鬼,王勇临走之前还念念叨叨的说。

        等人完全走远了,顾美玲一下子扔了棍子,先把家里所有的窗户都关的严严实实,还用东西抵上,这才又重新上炕。

        但这次她翻来覆去,跟烙饼子似的,死活就是睡不着。

        不能再在村子里呆着了,得赶紧想办法进城,顾美玲在心里想。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她手上有一大笔钱,今天是王勇,以后会有更多的死狗流氓来惦记这笔钱。

        而村里人人都沾亲带故的,她又是外嫁来的媳妇没人帮,谁会为了外人把自家亲戚打死?

        顾美玲也想过报公安,但王勇什么都没偷走,公安来了也只能是批评。

        只有个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顾美玲懒得天天计较小偷。

        在城里至少每天晚上有治安队巡逻,比她孤儿寡母的在这安全的多。

        还有一点,村小学都是附近村里的孩子,星星和元元没爸爸,她怕俩孩子在学校里受人欺负。

        在村子里跟死狗流氓斗智斗法有什么意思,早点进城,想办法摆脱了她注定悲惨的人生,好好儿的养大两个孩子,这才是正事。

        但进城不是嘴皮子一碰这么简单,顾美玲仔细数了数,抚恤金加上她之前存下来的一点钱,一共不过两千出点头。

        这些钱在乡下省吃俭用,能花四五年,但要是进了城,要租房子,要给俩孩子迁户口,要交学费,两千块远远不够,她得想办法赚钱,有了自己的收入来源,她才不至于像那本书里说的,因为没钱南下。

        要说赚钱,顾美玲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进厂当正式职工,稳定而且待遇高,她是高中毕业,按理说是能进厂的,要不明天去城里的毛纺厂碰碰运气?

        心里有了思路,顾美玲才闭上眼睛,缓缓进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星星和元元可兴奋了,因为妈妈说今天要带他们进城。

        进城可新奇啦,现在城里有录像厅,还有供销社呢,供销社柜台上放着各式各样好玩的东西,辣皮,豆干,还有橡皮筋儿,对孩子来说,那是天堂。

        光是进城已经够好玩了,星星瞪着眼睛,迷迷瞪瞪,“买衣服?”

        “对,你的衣服昨天不是被奶奶给扯破了吗?妈妈今天带你们去买一身新衣服,好不好?”顾美玲背对着俩孩子,正在锁门,笑吟吟的说。

        以前她总觉得孩子没必要穿太好的衣服,只要嘴上让他们满足就可以了。

        孩子嘛,不知道美丑,而且喜欢到处瞎玩,好好的衣服扯得横七竖八的多可惜。

        做过那个梦的顾美玲不这么想了,星星从小穿着脏衣服,她自己不在意,但别人却因为孩子穿的没那么整齐,对她投去嫌弃的目光,元元就更不用说,这孩子心思敏感。

        虽说要省钱,但该花的也得花。

        锁上大屋的门,顾美玲已经准备好进城取钱了。

        但走了两步,她发现元元还没跟上。

        一扭头,元元蹲在大屋门口,正蹲在地上看东西。

        “元元走呀?”

        “妈,你看这是什么?”元元手指着地上一个东西说。

        顾美玲走过去一看,那是个大老鼠夹子,就放在墙角,上面还沾上了血迹。

        她一开始还有点懵,难不成家里有老鼠?

        但再一想突然明白过来,该不会昨天晚上,王勇就是被老鼠夹子夹到了脚丫子,砸了个筋断骨折,才会跟个烙锅上的鸡一样单脚蹦来蹦去的吧?

        这可太是活该了!

        “这是爸爸放的。”元元语气有点惆怅,“爸爸每次回来都会放。”

        昨晚王勇逃走的时候曾说,陆宪死了以后魂不散,在保护妻儿,某种意义上,这大概没说错。

        其实昨天晚上顾美玲还动过心思,把这栋房子卖了,告别过去,到城里再买一间小房子。

        但是算了,这是她的婚房呢。

        ……

        清明节前后,这大概是一年里油菜花开的最好最旺盛的时候。

        明黄色的小花挺直了腰杆对着太阳,一摇一晃。

        星星调皮,摘了一朵小油菜花,自己不戴,悄悄放到哥哥头上去了。

        一路上孩子咯咯咯的笑个没停,小女孩一头黄色头发,皮肤晒成了蜜色,眼睛又大又圆,明啾啾的,走路一蹦一跳,就这么进了城。

        进城先去邮局,凭借着汇票,顾美玲取出了那一千四百七十三块六毛。

        加上手上的八百块钱现金,顾美玲一共存了两千块钱,还有两百七十块放在手上零用。

        出了邮局再去百货大楼,虽说现在市场开放了,但那也只是大城市,开放的春风还没吹到乡下小县城呢。

        街上除了一些偷偷摸摸卖大豆玉米的小摊小贩,其他的店面几乎没有,现在的漂亮衣服大多还在百货大楼。

        顾美玲带着俩孩子过去,先给星星看中了一件小裙子,米白色的连衣裙,上面只是简单的绣了几样花纹,纯棉材质,孩子穿着既好看又舒服。

        星星一看就摇头,“不要,我要那件。”

        小手一指,那是一套橄榄绿色的仿军装,还配着小腰带呢。

        这时候的百货大楼售货员鼻孔还长在天上,脾气好的会耐心给你服务,脾气不好的,直接骂顾客打顾客的也有。

        今天碰上的售货员不算好也不算坏,她在抹护手霜了,斜眼看过来,“那是小男孩的衣服,给你哥哥穿。”

        “为什么?这上面又没写男孩穿,我也可以穿!”星星气鼓鼓的。

        售货员嗤笑了,“十二块钱一套,你买得起吗?”

        她看顾美玲和俩孩子打扮的不洋气,手上还提着东西,一看就是乡下进城的农村妇女,不耐烦了。

        十二块钱,顾美玲掏得起,但她不想掏了,那衣服看着漂亮,但针脚粗的吓人,还一大堆的线头。

        这纯属花钱买罪受。

        “算了,咱们再看看。”顾美玲立刻说。

        “看吧,买不起我劝你们……”售货员一脸被我说中了的表情,嘴还在咧呢。

        然后她眼睁睁的看着顾美玲带着孩子又跑到隔壁柜台,买了一身小男孩的衣服,不多不少,十二块钱,爽爽快快的交了钱。

        售货员的笑顿时就僵在半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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