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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哪队的“硕鼠”


何改花把煤油灯的灯芯往上拨了拨,又把缝衣针往头发上擦了擦,继续和自家男人呱啦。

        “这一眨眼,他都27了,别说娃儿,连个女人的影子都还没有,这次啊,就算他再说破天,我也不依着他了,明天就给他张罗起来,广撒网多捞鱼,我就不信了,十口汤还喝不着一粒米,我细细地捞,非得给他捞个胚子大、能干活、好生养的媳妇儿出来……”

        何改花越想,越为这耽误的三年而后悔,打定了主意,这次无论如何,都必须给邵振洲把婚姻大事给定了。

        同一时间,邵家老大邵振军的婆娘王春梅,也在和自家男人躺在床上嘀嘀咕咕,说的,自然也是今晚才初次见面的邵振洲。

        “你说,振洲哥比你还大五岁呢,连个屋里人都没有,他这心里难道就没个想法?要不,我把我家姨表妹介绍给他,你觉得咋样?人家今年才十九,正是一朵花的年纪呢,振洲哥在部队再有出息,年纪也摆在那里了,按照我们农村的说法,他这也算是秋后的茄子,马上就要蔫巴了呢……”

        王春梅的幺姨夫是他们第五大队的会计,算得上是家族里的话事人之一,因着这个缘故,这个姨表妹心气就有些高,这两年挑挑捡捡的,转眼也都19了,还没定下来。

        其实,去年她嫁给邵振军,三朝回门时,她那幺姨倒是话里有话地打探过邵振洲的情况,她回来后,也有隐隐约约地提及过两句,但婆婆何改花和公公邵长弓都没有搭腔,阿爷更是一边吧嗒吧嗒地吸着眼嘴,一边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她便鹌鹑般,不敢再瞎打听了。

        但是如今嘛,不是情况有变,正主儿回来了嘛,王春梅回忆着今晚初次见到的邵振洲时,他的模样,人品,谈吐,越想越觉得合适,但她不知道的是,她去年那番话里的心思,何改花他们都听出来了,事后,何改花还对邵长弓说了——

        “我们邵家的男娃儿,又不是窝囊得娶不是上媳妇了,哪有一对族兄弟,上杆子娶一对表姐妹的!”

        这话,也就是相当于绝了两家继续“亲上做亲”的可能了,但王春梅不知道啊,所以,这会儿又把这个念头重新拾了起来,且为了促成,下意识就把邵振洲往“低”的那头说了说,话里带了几分刺耳,故而,马上被邵振军转过脸来,毫不客气地开骂了。

        “你这婆娘,瞎说八道什么呢,什么秋后茄子,什么马上就要蔫巴,老话都说了,好吃的枣儿不过冬,能干的男人不愁娶,就凭振洲哥那样亮亮堂堂的人才,别说二十七,就是三十七,也不愁娶!”

        “你这段时间,皮嘴子夹紧点,漏风不要紧,别把闲话也漏了,尤其是关于振洲哥的这种闲话,要不然,不说我阿爸阿妈,阿爷第一个不饶你,还有,振洲哥的婚事,也不用你操心,你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先操心操心你自家肚皮呢,你嫁过来也有一年多了,肚皮还像个漏风的布袋,装不下娃儿……”

        这话,就有点伤人自尊了。

        被戳了痛处的王春梅,立马一个反击,狠狠地在男人腰间的软肉,拧了一把,痛得邵振军不由失声尖叫。

        “嗷,你这臭婆娘,想拧死你男人啊——”

        “拧你又咋样!邵振军,你个死没良心的!老娘当年是你在看电影时主动丢的眼风儿,也是你主动托媒上门提的亲,咋样,你现在倒是嫌弃起老娘来了——”

        邵振洲可不知道,因为他的关系,邵家的两代女人,今天晚上都熬了夜,更不知道,今天晚上才第一次见面的王春梅,还因为他的关系,和自家男人闹了个不愉快。

        邵振洲虽是孤儿,但他父亲邵长年当年却是主动参加了剿匪大军,且在最后那场激烈的剿匪战中为救一名解放军干部而死,算是烈士,家里有一张正儿八经的军属《优待证明书》,上头是领袖和总司令像,两边各三杆半卷的红旗下垂黄穗儿,金贵得很。

        也因此,队里对他一向是特殊优待、照顾的,分田分地,盖房起屋,他的那份都是实打实的,而他家的房子,就紧挨着邵长弓家,隔着一道不厚不薄的围墙而已。

        用五叔公当年的话来说:“一墙之隔,拆了墙是一家,不拆墙也是一家!”

        此时此刻,邵振洲正躺在自家院坝的躺椅上,脚边点了一根艾绳,睁着眼睛,望着漫天繁星遥想心事,同样没有任何入睡的迹象。

        天幕间,仿佛哪哪都是夏居雪的身影。

        “当兵上战场,绝不是一句口号!时刻准备打仗,是我们军人的神圣使命!找媳妇这个事儿,也要把它当成一场大仗硬仗来打!”

        临回来前,团长的话又在他耳边响起。

        白天见到夏居雪后,他心里的那个念头虽然更盛了,但说到主动出击,一时间却又毫无头绪,不知道该从哪里打开突破口,就怕莽撞行事唐突了姑娘,以后见面连打个招呼都难……

        患得患失间,邵振洲只觉得周身的空气越来越燥热,就像脚下燃烧的艾绳般,气味热辣辣的,让人难受得紧,他暗咒一声,干脆翻身而起,打算去塘里醒醒脑……

        五月的大西南,节气刚刚入暑,山里空气好,太阳一落山,凉风就从草丛里树梢上刮过来,因此,夜晚里依然带着几分凉意。

        邵振洲浑然不觉,三下五除二脱掉身上的束缚,只穿一条部队发的绿色尼龙裤,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噗通一声扎进塘里,挥胳膊蹬腿儿地向河塘中心的漩涡处游去,一副要跟龙王爷斗流水儿的架势。

        朗月清辉下,那露在水面上的刚毅脸庞,若隐若现的线条清晰的肌肉,以及古铜色的皮肤,无不张扬着一股粗犷、原始、强健的生猛劲儿,这画面,要是被后世那些所谓的“老婆粉”们看到了,定是又要好一番刷屏。

        “嗷嗷嗷!果然帅哥都上交给国家了!”

        邵振洲一连游了好几个来回,待胸膛里的那股燥热逐渐消散,整个身子都觉得有些轻松了,才踩着水草湿淋淋地上岸,换裤穿衣,末了,也没打算回去继续对着蚊子搞失眠,而是踏着蛙儿们“呱呱”的乱唱声,沿路朝村外走去。

        今天吃晚饭时,他就听邵振国说了,今晚轮到他在“狗向火”里守夜巡逻,看守麦子和苞谷。

        “眼看着麦子和苞谷要成熟了,最近,好些生产队都遭了贼,娘的,都说一粒麦子、一个苞谷,就是一分汗,老子们辛辛苦苦大半年,新粮还没吃到嘴里呢,就挨那群杀千刀的贼娃子截了胡,哪有这样的好事?要是这群不长眼的东西敢来我们队下黑手,被老子们抓到,非剁了他们的狗爪爪不可,哼!”

        邵振国吃过夜饭,背着蓑衣、被单,提着马灯、拎着“打狗棍”,全副武装去找其他小伙伴往“狗向火”守夜前,如是义愤填膺地对他道,晚上时他也趁机偷喝了两杯,酒太烈,让他肚子就像吞了五升火罐子,说话都带着突突突的火气。

        就是邵长弓也无奈地皱起了眉头:“前段时间,三队路边还没长成的一大片嫩苞谷,就被顺手牵羊掰走了好多,损失大得很,大队民兵查了好久,到现在连根贼毛都没见到,只能各队自己多操心。”

        邵振洲当兵前,也是黄泥巴脚杆杆出身,虽然在公社读书,但每年的三夏、秋收时节,学校也都会放农假,让他们回来参加生产劳动,自然也为生产队在“狗向火”里守过夜,抓过偷青贼,听罢邵家父子的话,也不由暗骂了一声偷青贼。

        至于,这所谓的“狗向火”,是个什么东东?

        咳咳,其实,那就是每年粮食快要成熟的时候,社员们为了晚上守夜,搭建在田间地头的用于看守粮食的一溜圈草棚子的土称,这“狗向火”,主要用竹子、木头、谷草、苞谷叶子等搭成,因为外形神似前两脚站立、后两脚趴在地上的狗狗,故而得名。

        邵振洲心头发燥,自觉今晚横竖也睡不着,就打算干脆也去轮班做个“守夜人”,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不过是临时起意,还真让他撞到了“鬼”!

        且说,需要守夜的田地基本都在村外,邵振洲刚走到拐角处,脚步就猛地顿住了!

        他当兵出身,第一条就是视力要好,所以,哪怕是在黑黑黢黢的夜色中,在朦朦胧胧的月光下,邵振洲的眼睛还是像山鹰一般尖厉,闪现着乌黑的光,轻易就看到了从村外延绵而来又拐进岔道口的泥巴路上,那一串串凌乱的脚印。

        嗬,邵振洲简直是被气笑了,娘的,也不晓得是哪个队的“硕鼠”,大半夜的不好好睡觉,跑到他们队来搞小偷小摸来了,真特娘的不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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