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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天葬和塔葬


我打开了那半卷【古文献志】,书中的前几页分别介绍了天葬和塔葬的形势,后面记载了关于李纯阳的所有谜团,唯一没有交代的就是他找到的能够使人长生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先讲一讲天葬和塔葬,天葬是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天葬核心是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的分离,是异次空间的不同转化,西藏人推崇天葬,是认为拿“皮囊”来喂食秃鹫,是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舍身布施。而非网络旅游指南中说的“天葬可以让灵魂上天堂”之类的谬传,藏传佛教里没有“人死了可以上天堂”的说法。跟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信仰,一种表达对死者的哀悼的一种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会形成不同的天葬仪式。

        在中国古书中就有关于天葬的记载。例如,“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周易·系辞传》,“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蚊嘬之。”——《孟子˙滕文公上》。在现代社会的一些地区的人群中天葬仪式依然存在。

        生活在非洲东部地区的马赛族人,他们死后将死者的全身用水洗干净之后,细细地涂上一层奶油,放在屋内中央位置,亲属们默跪在遗体四周做一天的祈祷,随后村中长老引路,众人抬着遗体来到荒郊野外,将遗体放在那里,任野兽吞食,飞鸟叼啄,借此表示马塞人死也不同土地结缘。再如,印度境内的帕西人中仍然存在天葬仪式。帕西人中“绝大部分成员仍信仰琐罗亚斯德教,保持原生活习俗”。在琐罗亚斯德教现存的经典《曾德-阿维斯陀经》(Zend-Areta)中有记载,琐罗亚斯德教徒“要把死者放在鸟兽出没的山顶上,让噬鸟喙”。

        蒙古族天葬(蒙古语为“腾格里·奥如希拉嘎”),如同土葬、沙葬、火葬、双葬、水葬、风葬、树葬、洞葬、秘葬一样,是蒙古族丧葬仪式之一。蒙古族天葬,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在蒙古族天葬仪式中渗透着古老蒙古民族社会文化的深刻内涵,并在其朴素的形式背后蕴含着极其合理的生态大智慧。这种智慧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对脆弱的内蒙古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如今,蒙古族天葬已经伴随着内蒙古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而成为一种历史记忆,甚至已被人们所遗忘。蒙古族传统的天葬仪式,是将“死者的尸体面孔朝天,盖上一块写有经咒的布,放在荒郊野外,任狐狸、狼、食肉性禽吞食。三天后,亲属前来探视,如果尸体被鸟兽吃得干干净净,或所剩无几,意味着死者生前行善,灵魂归天。如果动得很少或原封未动,就被认为生前作恶,连鸟兽都不愿啄噬。这时,就请喇嘛诵经超度,直到骨肉进入鹰狼之腹,才认为算是尽到了对死者的心意。”随着时代的变迁,蒙古族天葬的形式在不断地演变,按照丧葬方式能将其大体分为“同房葬”、“野葬”和“草原葬”三种形式。

        “同房葬”,在《蒙古风俗鉴》中有所记载,“在古时,蒙古氏族视死亡为不吉祥,死者家中有一‘部日格·格日’(由三个木头支撑而起,在三个木头周围圆形地插入柳条或竹条的粗的一端,在一米左右的地方把细的一端紧紧地用捆绑起来而形成的圆形的简易房),尸体放在‘部日格·格日’中,其他人则牵着牛羊,推着勒勒车远居,即人死后,尸体与‘部日格·格日’同丢弃的葬俗”。在《蒙古族简史》中也有所记载:元朝时的蒙古族“如有人医治无效,在门前插上一把黑毡子裹起的矛,此时照顾病人的亲属外,其他人则不允许进入病者的房中。如皇后因病即将去世时,放在毡子上转移至宫殿外,去世之后放入那个‘格日’(即部日合·格日)。”而“部日格·格日”为了使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可以有一顶帐幕以供居住”。由此可见,“同房葬”是一种有别于藏族天葬的蒙古族天葬形式。

        草原葬,是蒙古族天葬三种形式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也是有别于藏族天葬的一种丧葬形式。草原葬又称“‘葬草原葬’、‘丢野葬’、‘露天葬’、‘明葬’、‘升天葬’”。它是将“尸体露天放在鸟兽可以叼食的地方,以便将尸体叼食进鸟兽腹中的丧葬仪式”。“‘草原葬’根据死者的社会地位、家族关系也可分为不同形式”。“对于过世长辈的尸体,儿女将其尸体朝右侧卧放在绿绸上,同时在尾椎骨下放上白色羔羊皮”。此目的是“担心长辈永眠在绿莹莹的大地上时受凉”之意。普通人进行草原葬时“哈达上面铺上白色大帆布,尸体朝右侧卧放。如果故者是男性,右手中指手指肚塞进右耳朵,使其两腿微曲,左手塞进两腿之间(女性则相反),脸对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并用哈达盖住,头枕在用哈达裹起来的石头或稻草上”。这里也体现了蒙古族非常重视右侧这一习俗。如果故者家人重视尸体自然从车(马、骆驼)上倒地过程,“送葬人会把尸体放在勒勒车上推到无人区后,用蛮劲推着勒勒车跑,尸体掉在哪里,那里就是尸体的归处,送葬人说三声‘这里就是你通往长生天的起点’后不回头推车返回”。

        “野葬”,野葬也称‘置野葬’、‘弃野葬’等。它是将“死者尸体放置野外后,肉食性禽类将尸体吃掉的丧葬仪式。不过野葬在蒙古高原没有广泛流传,主要在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那里的蒙古族认为土葬不能使死者的灵魂转世,故采取野葬。他们将尸体放置固定地点,天葬师燃起柏烟后无数食肉禽飞至尸体附近,天葬师为死者念超度经,举行野葬仪式。

        天葬是在一定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中形成的葬俗。在远古的西藏社会,曾经出现过“原始天葬”或“自然天葬”。根据一些藏族历史文献的记载,藏族天葬习俗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7世纪以前。据《红史》记载:古代苯教把世界划分为天、地、地下三个部分,其中天神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吐蕃的第一代赞普和他以后的六个赞普都是顺着天梯降到人间的天神之子,并且都是在完成天神授意的人间事业之后,又顺着天梯回到天上,这就是历史上说记载的“天墀七王”。天葬之说也就被人们宣扬得更加神秘了[2]。天葬的实行与藏传佛教的兴起及印度文化的输入有着密切的关系。有学者根据汉文史籍《大唐西域记》中关于天竺(古印度)有“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三日野葬,弃林饮兽”风俗的记载,认为西藏所行之天葬风俗源于印度古代的“林葬”、“野葬”。而不是藏民族祖宗传承的本土仪式。在藏文史籍中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并明确地说天葬之俗是在11世纪末12世纪初,由在藏区创立希解和觉宇两教派的著名印度僧人唐巴桑杰带来的。据说他在西藏传法时,大力提倡这种葬俗,并亲自到天葬台为死者超度。由于佛教徒们认为把遗体献给鹰,这是一种功德,能赎回生前罪孽,且利于灵魂转世,因而认同了这一葬法,逐渐在藏区流行成为一种风俗。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西藏一年内大部分时间为冻土层,坚硬难掘且又因树木稀少难以棺葬,便因地制宜地采用了天葬形式。另一种更为可信的说法是天葬与佛教教义相吻合。在佛教中,“布施”是信徒的标志之一,布施中的最高境界就是舍身,佛经中就有“舍身饲虎”的动人故事,况且,按照佛教教义,人死之后,灵魂离开肉体进入新的轮回,尸体就成了无用的皮囊,死后将尸体喂鹰,也算是人生的最后一次善行。天葬台呈长方形,东西朝向,由一块块厚实的长条形方正花岗石毛坯垒成,西侧有一根碗口粗的石柱,石柱上系着一条哈达,大概是固定死者头颅之用。东侧并列着两块高出天葬台基座约50厘米的大石头,其中一块石头上还置有一把斧子,西侧山坡上散放着尖刀、利刃之类,是天葬师行天葬时用的工具,开葬台上血迹斑斑,透着几分阴森。到了天葬台,见天葬师首先用随身携带的牛粪生火,火燃着后敷上糌粑,青烟袅袅,直上云天。之后,天葬师盘腿而坐,诵念超度经文,手摇卜朗鼓,吹起人骨做的号子,伏于周围群山之中的鹰鹫得到鼓号声,便纷纷腾空,盘旋于天葬台的上空,陆续降落在天葬师周围,围成一个圆圈,静静地注视天葬师的一举一动。天葬开始后,天葬师打开裹尸包,将尸体脸朝下置于天葬台上,头部用哈达固定在石柱上。第一刀落在背上,先竖三刀,后横三刀,意思是:“安息吧”接着肢解四肢,割成小块,取出内脏,待这些处理停当,天葬师就向周围的鹰示意。得到天葬师的招呼,鹰鹫纷纷上前,不多时,所有的肌肉和内脏都被子吃得干干净净。天葬师再把余下的骨头砸碎后,拌以糌粑,捍成团团,再把地上的血水粘干,然后扔给鹰鹫,直到没有一点遗漏。做完这一切,天葬师就到山下去洗手和刀具,整个天葬过程宣告结束。

        塔葬是中国藏族的葬仪风俗之一,是藏族中最为高贵、最高待遇与最高规格的一种葬式,其又称灵塔葬。当高僧/活佛圆寂后,把遗体内脏经口或肛门取出,再以香料处理,然后根据地位供奉于金、银、铜、木或泥制的灵塔内。

        它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或佛之爪发的习俗。“塔”译自梵文(Stūpa)或巴利文(thūpo)。

        只有极少数大活佛死后才能实行这种葬礼。先把尸体脱水,再用各种药物和香料处理后藏入塔内,永久保存。在布达拉宫内有这类灵塔。禅宗名刹少林寺的塔林即是埋葬历代高僧遗迹。

        藏传佛教的习俗只有高僧活佛圆寂,才有资格塔葬,而一般僧人乃至小活佛,只能火葬或天葬,这已成为定俗。

        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古格王意希沃和米拉日巴的老师玛尔巴、宗喀巴以及贡嘎王依切尔等人的遗体都采用此葬法。17世纪90年代,五世**死后,开始在拉萨布达拉宫修建“灵塔殿”和佛堂。殿堂分3层,墙上绘有死者生前活动情况的壁画。“灵塔”由“塔座”、“塔瓶”、“塔顶”组成。用红硬木制做,表面用黄金片包裹,镶嵌珠玉,极为奢侈华丽。后来又在此灵塔殿旁相继建造七世至十三世**的灵塔殿,规模大小不一。1936年所建十三世**的灵塔殿,是西藏最晚的一座塔葬建筑。很早以前,高僧活佛圆寂后,先将尸体火化,然后将遗骸塔葬。据说释迦牟尼圆寂后,他的弟子们火化了释迦牟尼的尸体,结成了许多晶莹明亮,五光十色而击之不碎的五色珠子,称为舍利子。藏语称为“仁塞”,意为永存之物。并把它分别埋在“八大灵塔”中供奉。由于佛教信徒对释迦牟尼佛崇拜,不能向其真身膜拜,便转向膜拜埋葬佛的遗骸的塔,以表示自己的虔诚和信仰,这类塔叫做“灵骨塔”。通称“佛塔”。佛教信徒把舍利塔看成是佛所在的塔,后阿育王兴佛,造八万四千座塔,成一时之盛。藏传佛教很多寺庙都有塔的建筑。曲水县色香寺女高僧仁增曲尼旺姆,经数十年苦修瑜伽功,高超无比,德行崇高,被藏传佛教界各教派公认为女活佛。其实,仁增曲尼旺姆本是一位普通的女尼。她苦苦修炼,数次炼丹,一生清苦,不依权势,化缘兴佛,属白修而成的女活佛。据说她曾在曲水山后的岩洞里面壁十年,炼就密术,空运、飞身、眼药、剑术,无不精通。经她炼出的精丹曾使许多人起死回生。1953年,仁增曲尼旺姆圆寂,终年120岁,是当代活佛中寿数最高的。色香寺僧尼本想给她的尸体塔葬,但她圆寂前曾嘱,不可与**、**佛等同,不能塔葬。她的弟子们为了既实现她的终嘱,又不违背众僧塔葬的愿望,便将她的遗体火化,火化后再将舍利子塔葬。

        据说仁增曲尼旺姆女活佛火化后曾有五颗舍利子出现,这五颗舍利子分别建造了五座灵塔。这些塔均在特殊时期中被毁,其舍利子也不知去向。这一现象并非仅在藏传佛教高僧活佛中存在,内地有些寺庙也曾出现过。

        广西

        洗石庵的宽能法师,1989年9月27日圆寂,火化后居然得舍利子(佛骨)三颗,其中大的一颗约小手指头大,晶莹透明,用放大镜看,依稀可见宽能法师头像轮廓。一般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去世后火化,不会有舍利子出现。拉萨甘丹寺有一座佛塔,里面保存着宗喀巴大师的肉身,外面装嵌着各种珊瑚宝石及用金银锡镶绘着的各种花卉。这是一座很宝贵的塔。据甘丹寺喇嘛说,这座佛塔原有一小木门,可以打开,但只限西藏旧政府的大贵族才能看到。又据一位看到过的大贵族回忆说,宗喀巴大师的头发已长过膝,指甲盘到上肩,黄帽袭装,仍如新的一般。后来十三世**喇嘛命将小门封闭,故后人再没有有面拜宗喀巴大师法体的机缘。佛塔,如令已成为藏传佛教的一种专用建筑,而这种建筑随着沿习,已成为一种习俗。塔中无法体或佛之遗骸者,称为支提,是表示道场古迹;而塔中有法体或佛之遗骸者,称为佛塔,是供信徒朝拜顶礼的。现存的藏传佛教传播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利用佛经来传经念讲;另一种是用形象化的实物。其中佛塔就是突出的形象实物,它与佛像、佛经并称佛之“三宝”。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圣寺之一的塔尔寺,寺内佛塔林立。其中有八座如意宝塔通称“如来八塔”,八塔有八种特点,根据《佛说八大灵塔名号经》中的记载而设计兴建,是乾隆四十一年(1775年)由拉科部头人桑结伦珠出资兴建的。

        塔葬法有三:①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在砖塔之内。采用此法的最为普遍。②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如头盖骨、肱骨、股骨等,放在被称为“灵塔”的“塔瓶”之内。③在“塔瓶”内安放经过药物处理的整尸和死者生前用品。

        尸塔式

        即将尸体用盐水抹擦,风干后,涂上香料等贵重药物,放在专制的金质或银质的塔内,长期保存起来,以供人膜拜。这种葬法一般百姓难以采用,只在**、**及少数有名望的大活佛、大土司和其他首领去世后使用。这种葬仪比较隆重,辖区的百姓必须参加自愿送礼。

        灰塔式

        将尸体火化后的骨灰,殓入金质或银质的小塔内作长久纪念。这种葬法一般对德高望重的活佛、喇嘛使用。

        土塔式

        即将尸体火化后的骨灰,盛入木匣和瓦罐中,埋在家中楼下或山顶、净地,上面堆土,墓成塔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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