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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篇 胜诉的喜悦


  说完,蔡乐瞪着大大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嗯,竟然你想好了,也决定这么做了,作为同事、好朋友我真心祝福你!”

  “谢谢,也祝福你,听说你准备考托福留学美国,还得到静飞的大力支持?”蔡乐沉默了良久,突然问我。

  “准备考托福沒错,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惊讶的问。

  因为这件事情除了静飞外应该是沒有第三个人知道的。

  “很惊讶吧?我找静飞单独谈过一次,他很坦诚地告诉我他心里的人是你,只不过你还有梦想需要实现,他还不想影响你,所以……他对你可真好!”蔡乐说着,不免有些感伤。

  不过,她很快又调整好了心态,我想这应该就是爱情的力量了吧。

  爱一个根本就不爱自己的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特别象蔡乐这样孤傲又高冷的人,轻易不会对谁动心,但一旦动心必会全心全意,如果受伤,自然也会更深一些。

  不过我想静飞必定也是不忍心伤害她的,所以才会如此坦诚相告。

  而我,终于明白静飞为什么总是关心我,却又对我若即若离的原因了。

  他总是支持鼓励我努力实现梦想,能到更广宽的世界中去见证自己,同时也想让我有更多、更自由的选择。

  这样充满正能量,又心胸开阔、大气、眼界宽广的男人不正是自己一直苦苦追寻的最佳爱人吗?

  “是吗?静飞……真的这么说的?”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不是真的,你心里应该最清楚才对。有了禹子涯,我已经决定退出了,现在我是真的希望你和静飞能有美好未好,这正是我临走之前最想对你说的。”

  蔡乐的坦诚太突然了,让我一时有些难以接受。

  谁知道是不是静飞为了不伤害蔡乐,故意拿我做当箭牌呢!我还是坚持只有静飞亲口对我说的,我才能信以为真。

  “不管怎么说,都谢谢你。我和静飞会怎样,目前还不得而知,一切随缘吧!对了,离开讼诚公大你怎么打算?”

  继续聊静飞气氛太过尴尬,我只想赶紧换个话题。

  “转移话题!”蔡乐无奈的笑了笑,盯着我说。

  我满脸无辜,笑着说:“我和静飞确实还只是同事,真沒什么好说的。你虽然准备离开讼诚公大了,但我们之间的朋友之情应该会永存吧,再说了禹子涯还留在所里呢,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到时候可别忘了请我喝你们的喜酒!”

  “放心吧,少不了你!”说到结婚,蔡乐高兴极了。

  看来,她和禹子涯己是好事将近了,否则蔡乐也不会主动的、心甘情愿的离开讼诚公大,做出如此大的牺牲。

  要知道,讼诚公大的薪资待遇在整个上海市可是遥遥领先的,要想进入自己首先必须出类拔萃,其次还要经过层层筛选,最终能留下来的,必定是法学精英中的精英。

  而且讼诚公大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旦离开,永不录用。

  也就是说,进入讼诚公大执业只有一次机会!

  可以想象,蔡乐是下了多么大的决心呀。

  第二天早上,我在电梯里遇到禹子涯,他告诉我,本来是他准备离开讼诚公大的,但是蔡乐坚决反对,说她离开更合适。

  不知为什么,蔡乐走了,我竟有些淡淡的忧伤和失意。

  一周后,我收到蔡乐的微信,说她去乐氏集团当了法务,工作轻松,压力小,收入也高,真替她高兴。

  同时,团队里又来了一个新的实习律师蒋彩妮。

  和蔡乐不同,她虽然相貌平平、其貌不扬,但性格活泼开朗,很快便和大家混熟了。

  只是她工作上有些毛毛糙糙,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常常被静飞叫到办公室里训话。

  由于她刚到团队里,对工作还不是很熟练,所以总爱问这样那样的问题。

  不忙的时候,我们都很乐意告诉她该怎样怎样,但忙的时候,她还问问题,“团队三霸”就嫌她烦,对她爱理不理的。

  之后,再有什么问题,她就只问我、兰欣洋和仲金子了。

  正因为她总是犯错,有时犯的错误还很搞笑,所以成了我们团队里最大的开心果,我们大家总的来说还是挺喜欢她的。

  有一天下午,我正批量制作执行申请书,静飞突然在微信里问我TC文化判决书收到了沒有。

  是呀,TC文化开庭结束到现在己经有些日子了,判决书按理说应该快下来了。

  但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收到!

  不过,既然静飞问了,估计今天应该可以收到了吧。

  果然,下午四点钟的时候,刘秘书拿给我几十分判决书,我一看都是TC文化的。

  从判决上看,法院经审理认定:TC文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一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1月12、揭露日为2017年2月28日、基准日2017年3月16日。

  波影红系TC文化公司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其在本案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文件上签字、知晓并支持收购事项、知悉公告内容,该情形表明波影红知道虚假陈述而未明确表示反对,在具体的信息披露行为中未尽勤勉尽责、谨慎注意的义务,故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参照《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即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虚假陈述而未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共同虚假陈述,分别与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波影红于本案中应当对本案Som等58人的相应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刘漓江、李欢儿、汪泠分别系TC文化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监事全程组织、策划并参与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融资过程、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对TC文化公司的案涉“虚假陈述”行为负有责任,依照《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于本案中应当对的Som等58人的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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