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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借尸还魂


  “爹,娘。”棺中的白胖少年神色十分迷茫。

  王母再也支持不住了,扑过去将王籍抱在了怀里,这分明就是自己儿子无异。

  可是后来,怪事便接连不断地发生。

  王籍性子十分软糯腼腆,平素不喜欢外出,尤其怕黑,老实巴交的连个三岁小孩都能欺负到他头上,可死过一次的王籍却性子大变,吃饭从来不上桌,不肯吃热菜热汤,大白天的时候,也拿帘子将各个窗子都遮挡得严严实实,不叫一丝阳光溜进来。

  王籍以前虽不喜欢外出,却经常将房间收拾得一丝不乱,他最喜欢阳光的味道,平素喜欢侍弄花草虫鱼,可自打重生后,房间一切的生灵都被他扔了出来,整个屋子阴沉沉的,透着一股子的阴煞鬼气。

  除此之外,他经常在晚间偷偷出去,有好几次被王父王母撞见,问他去做什么,只说房里闷,去遛遛,王父放心不下,每次都悄悄跟过去,却每次都跟丢。

  而王籍每晚出去后,附近总会出现一些怪事,起先是谁家的鸡鸭禽类莫名少几只,地上遗落一摊鸡毛和些微血迹,后来,便是猪牛之类的牲畜遭殃,鸡鸭少几只还可以理解成是黄皮子干的,可猪牛却是不好解释,街坊邻居纷纷以为是遭了贼,最惨的是街头卖肉的刘屠户家,整个养殖场尸体横陈,惨不忍睹。

  虽说每晚都见血,但少的不过是些牲畜,尚未伤及人命,街坊们只当时遭了贼,家家都出了些壮丁每晚守着,却不见那贼人,牲畜还是照常少。

  这事搞得大家十分火大,明明人都在那守着,谁会有这么大的本领,能在他们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偷走他们的牲畜。

  大家伙儿便聚在一起商讨了个对策,将所有的牲畜都赶在一处,每家出壮丁将牲畜围成一圈,彻夜守着,毕竟这么多人,相信谁也没有那个能力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牲畜,喝血吃肉。

  众人守了一夜,牲畜没出什么问题,可家家户户过得却不安宁,几乎每家的鸡都遭了秧,所剩无几。

  这事太不对头了,几乎所有死去的动物都有一个特点,伤口都在脖子的那条大动脉上,一地碎肉,倒像极了因某种欲望得到了满足或者未得到满足而癫狂发泄咬烂撕碎的。

  谁……或者说,有哪个正常人每晚都要喝血,还以如此残暴的方式?

  这能是人吗?

  即使不愿意,众人也不得不将注意力转移到了王籍身上。

  一人恶狠狠地啐了一口:“王家那小子,都死了三天了,还能活过来,这事就不正常。”

  “他那棺材是我亲自抬的,尸体还是我放进去的呢,尸油都渗出来了,竟然还能活,这也太怪了。”

  “那小子就不正常!”

  “平素那小子就不爱出门,干什么都畏畏缩缩的,现在更是每天将自己关在家里,连屋门都不肯出了,我一路过他家,就觉得阴嗖嗖的,忒吓人!”

  “你还别说,那小子不是怕黑吗?前几天,咱这里没出怪事之前,我有一天好像看见他了,跑得贼快,原本想叫他一声,又觉得他那尿性,别再一嗓子把他给吓着了,就没喊他,我又怕认错人,平素谁见过他健步如飞啊,跑起来可精神了。”

  众人面色变了变,一人道:“王籍家没有牲畜家禽,他家就从来没出过事,再加上他胆子小,他爹娘又上了年纪,咱也没好意思叫他们来当壮丁,这般防着,可不就是将他们给落下了吗?”

  “王籍这小子太吓人,尸体都成那样的还能活过来,”说话这人脸色被吓得惨败,说话都哆哆嗦嗦,“不……不会是……借尸还魂吧?”

  众人心里也有这个猜想,但听他亲口说出来,还是心惊胆战了一下。

  他们这块地是邹阳城的边缘位置,虽说平素日子过得不错,到底也是个城根下的小村庄,一干人等,也就王籍识个字,平素看看书啥的,他家算是个小地主,几百亩地包给了同村人,家里没牲畜没农具,谁租地谁掏家伙什,每年收收租子,日子倒也能凑合,出去日常开销,还能余下点散钱买书请先生上学堂,故此,王籍也就成了全村唯一一个文化人。

  王籍人不错,过年写对子啥的,都是他给写,不要钱,让他写就高兴,乐呵呵的,跟个傻子似的。

  虽然不爱说话,又软弱,但街坊邻居们却也知道他是个好人。

  人有的时候就会很朴实,尤其是他们这种靠天吃饭、与地为生的普通百姓,全村的牲畜都快被杀光了,他们心里即便怀疑到了王籍头上,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将矛头挑他跟前。

  宁愿选择家家户户出壮丁守着牲畜,亲眼看见传说中的贼人。

  可他们这种朴实,虽然叫人感动,可在多数时候,也令人毛骨悚然,这些人,拥有最简单的心灵,未曾读过圣贤书,便很难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他们不是不想去找王籍,而是每个人都选择扮演那个被动的角色,他们最朴实,也最狡诈,他们在等一个机会,一个有人带头的机会,然后他们就可以顺其自然地追随那个人的思想,借机随波逐流起来。

  一人说了王籍怪,众人便随声附和纷纷议论他的怪。

  可他们到底是朴实的,即使有了怀疑,却还是不愿意去当那个冲锋陷阵的人,毕竟,不管在哪里,没有理没有证据,始终都是站不住脚的。

  “那我们怎么办?”寂静的人群中终于传来了一声切切诺诺的询问。

  是啊,他们怎么办?

  有一人小声道:“王籍真的是借尸还魂吗?”

  这一句话又将众人重新拉回了阴霾之地。

  要是王籍不单纯是王籍了,要是他变成鬼变成怪物了,他们怎么办?

  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能怎么办?

  一个人小声说:“要不…咱们出钱去请个道士来吧。”

  道士……道士好啊,捉妖抓鬼。

  “可是……”一人犹豫不决,“我们有没见过王籍喝牲血的模样,请道士,怕是不妥,王家人都挺好的,家里头还是租的他家的地呢,大家伙都是邻居,闹开了脸上也不好看。”

  人群中又是一片寂静,租王家地的不止方才说话的那一人。

  这世上,只要有群伙,甭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有自己的处世之道,但大多数人却很难真正深谙这个处世之道,往往,抹不开面子,有几分交情,就能将一个人给治得死死的。

  突然,不知道是谁家媳妇儿说了声:“平素笑话人家王籍畏畏缩缩,每个爷们样儿,我看你们真遇上事了,也比王籍好不了哪里去。不就是请个道士,又没说是上王家直接抓鬼去,请个道士来看看咱这村有没有问题,那王家还能说什么不是?”

  一干大老爷们被她一番话羞得满脸通红,正想发作,想了想,也是这个理,不就是请个道士,又没说是针对着王籍那小子来的,有啥抹不开面的。

  可就是这请道士,给请出问题来了。

  本来不过是伤点牲畜,但这道士一来,就非指着王家的房子说是凶宅,王父王母对这村里的怪事是知道的,每晚自己儿子都会外出也是事实,可王籍一身干干净净的,全然不带半分血腥味,故此,王父王母对自家儿子深信不疑。

  虽说,脾性是变了,与以往大不相同了,还举止神态之间,仍旧能看出他以往的影子。

  王父王母敦厚良善,可此番乡亲们的做法却叫他们寒了心。

  那道士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请的,浑身流里流气,也不知是有真本事还是没有,上来将全村转了个遍,然后指着王籍家说是凶宅。

  结果呢?

  一命呜呼!

  多半是个江湖上坑蒙拐骗的骗子,不了解实情,就敢随意说话,结果好了,死翘翘了。

  这道士一死,乡亲们就更是害怕了,纷纷猜想,是不是他们的做法惹怒了王籍,也更是担心自己肩膀上扛着的这颗项上人头会悄没声地丢了。

  接连好几天,村里再没发生过异样,鸡禽狗畜也没见少一只,更是别提伤了人命了。

  虽无怪事发生,众人们也未曾放下对王籍的怀疑。

  王父王母却是生气极了,那道士说他家是凶宅那天,他们老两口怕自家儿子心里受不住难过,便彻夜没合眼地守着他,期间,王籍未曾出去过一次,可偏生那一晚,道士就出了事。

  这谁能说得清楚?

  他们老两口心里头也清楚,也理解乡亲们对王籍的害怕,毕竟死了三天又活过来这事,听着过于玄乎,可他们却没有证据就怀疑到自己儿子头上,还请了道士做法。

  偏生那么巧,道士说他家是凶宅,专育鬼物,他便当晚死了,死相难看,脖子上豁出了一道大口子,心肝脏器全被掏了个干净。

  他们便是全身上下都长满了嘴,也说不清楚了。

  乡亲们面上虽不明说,背地里却躲他们躲得紧紧的。

  都说世态炎凉,果真如是。

  莫怪莫怪!毕竟谁活在这世上不是想着好,躲着坏呢。

  越是安静,人心就越是容易慌乱。

  一连几天,毫无动静,他们心里忐忑极了,生怕出些什么大事端。

  老实人不敢惹事,最怕老实人里头有傻大胆的。

  这不,一个叫李二狗的家伙耐不住等死的煎熬,偷偷溜出去又请了个道士来。

  他倒是学聪明了,将那道士乔装了一番,对外便说,是远方来的亲戚,这次来的道士,比上一个强上不少,但也是个半吊子货。

  他强在哪呢?

  至少没一上来就瞎转悠,指着王籍家的房子说是凶宅。

  江湖上行迹的道士,多数是干肯蒙拐骗营生的。

  此前,李二狗未说过先前死过人,这个道士便放心来了,反正他看不出什么门道,到时瞎扯上两句,给几道黄纸符咒,骗点钱财就拍屁股走人了。

  这世上,真正捉妖捉鬼的,都是仙门大家,为人消灾,却不拿人钱财,但劳驾他们出动的,只能是惊天动地的大案子,因此,邹阳城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一桩事,尚还不能穿到他们耳里。

  仙门大家不过分关心俗世,这是修仙之人的共识,不在道上混的,都不了解这门子行情,因此,江湖上便多了一堆自诩为捉妖师捉鬼师的骗子。

  普通人不知道这点,李二狗更不知道这点,他以为自己请来的是个大能,实际上,却是个催命鬼,啊,不准确,还是个短命鬼。

  当晚,他与那道士齐齐毙命。

  大动脉被豁开,脏器被掏空。

  这次更惨点,地上铺满了一摊的血液碎肉,两具尸体差点被剃成了骨头架子。

  死相极其惨烈!

  李二狗她媳妇儿当场被吓晕过去,差点没醒过来。

  众人心里惶恐不安,更是不敢再有半点多余的动作,仿佛吸口气就是罪过。

  王父王母也吓得不轻,这村里定然有精怪,不然谁人有那么狠的心肠,接连害死三条人命,就算他是个狠心冷血之人,单凭人力,也不可能将人肉给撕成那样,世间更无任何武器刀具能做到那个地步。

  倒是像……像头野兽。

  王父悄悄地将王母拉到了一边,拿纸笔写下:“儿子没出去,家里却有血腥味。”

  王母是城里的大家闺秀,自是识字的,那晚的血腥味她也闻到了,只是一直不敢吱声,她捂着嘴大惊,在纸上写下:“是。”

  “村里有精怪……”王父拿着笔写完这五个字,便再也写不下去了,直至笔尖上的墨水晕染了大半张宣纸,他也未曾回过神来。

  他不该怀疑的……他不该的……

  为人父,怎会没有私心?

  王母强压着眼里的泪,颤抖着手在纸上写下:“你想说在咱家,许是在儿子身上?”

  王父抬头对上王母的一双泪眼,一张脸像是要垮掉一番,紧闭了下双眼。

  借尸还魂这种事情,只在书中听过,本以为只是人们的茶余饭后之闲谈,可儿子王籍身上出的事端,却叫他们不得不怀疑起来。

  流出尸油的尸体,怎么会突然之间又活了?

  白白胖胖,面色红润,竟与以往无异!

  不是借尸还魂又是什么呢?

  若村里出的这桩怪事都是都与自家儿子有关……他们该做些什么,才能挽救这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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