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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食人族


食人族的一切,最早都来自于一些道听途说。Cannibal和Caribbean,食人族和加勒比人,这两个词同源,是因为哥伦布在听土著人讲加勒比人如何吃掉自己的俘虏时,听差了一个音,把r听成了n,所以食人族就是Cannibal,而加勒比人是Caribbean。据说加勒比人会将活着的男性俘虏全部吃掉。他们甚至会把一些小男孩养起来,等到他们长胖再吃掉。一个现代食人族族人的正确名称为ShiaLaBeouf。吃人的故事在各处都听过不少,很多神话和传说里都有关于吃人的描写。如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克洛诺斯有个毛病就是吃孩子。瑞亚生了许多子女,但都是刚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因为担心他再被丈夫吃掉,就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错吃了石头,这才让宙斯躲过一劫。众神之神都险些被自己的老爸吃掉,可见英雄多难。但有时候英雄也吃人。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本古书上就记载,黄帝在打败蚩尤之后,不但将其毛发做成旌旗的装饰,还把蚩尤的皮做成靶子让人们以弓射之,多中者有赏,其余部分的肉则剁成肉酱,与天下人分而食之。再如真实的历史中,古时行军打仗因缺粮而吃人肉的记载有很多。安史之乱时,张巡据守睢阳,曾杀死自己的爱妾犒军以激励士气。更有传闻说他手下的兵士食人数达到3万,不管是阵亡的将士或是城内的百姓,总之数量巨大。北宋时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撤退到首都临安,进城后,居然在首善之地还在吃自己携带的人肉干。他们还把人肉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因为肉老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和骨烂。近代历史上,1942年2月,中国十万远征军入缅甸抗日。杜聿明所部由于指挥失误以及敌情不明等原因,被困胡康谷地一个叫布帕布姆的山谷中,粮食吃完,野兽也猎尽了,挖草根吃树皮仍然不足以果腹的情况下,也曾上演过人吃死人,甚至人吃活人的惨剧。至于史书上记载的遭遇灾荒之年,灾民间易子相食的例子则更加不胜枚举。

        虽然迄今为止很多关于食人族的描述,其准确性都非常值得怀疑,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土著人和欧洲的白人相互之间都怀疑对方是食人族——白人认为他们是未经教化的野蛮人,而土著人以为,白人抓他们的兄弟到欧洲去,完全是为了满足欧洲人对人肉的食欲,但无论如何,很多已经得到证实的例子表明,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食人族确实存在。考古学的证据更表明,吃人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世界著名的古史专家摩尔根曾经在他的《古代社会》中论证:从近代世界各地遗留的少数原始部落的生活状况,就可以了解现代文明人远古祖先的生活状况;原始部落多有食人习俗,可知文明人的祖先也曾有食人的习俗。

        黄叔娉所著的《中国原始社会史话》一书曾记录:“北京人化石有一个令人注意的事实,即头骨发现得很多,而躯干骨和四肢骨却很少,而且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受打击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很可能,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这种食人之风显然是在食物十分匮乏,饥饿作为死神的使者出现时产生的。人吃人,在现代人看来是极为野蛮、可怕的行为,但在原始人的心目中却是十分自然的事,吃掉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解除他们坐以待毙的恐怖,正是合乎道德的义举。”

        考古学家对西班牙发掘的“最早欧洲人”化石的研究证实,这些史前人类是食人一族,而且他们尤其喜欢吃儿童的肉。据法国媒体报道,这些被认为最早来到欧洲的“先驱人”的化石是在西班牙北部的阿塔普埃卡考古遗址圈的一个山洞里发现的,经过研究发现,这些化石可追溯到80万年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阿塔普埃卡研究项目”对这些化石进行了研究分析。该项目负责人之一卡斯特罗近日说:“我们已经了解到他们嗜食同类。”卡斯特罗表示。这些“先驱人”可能是经过长时间的迁徙,经过中东、意大利北部和法国来到阿塔普埃卡的这个山洞并定居下来,因为这里非常适合人类居住,容易捕到猎物。“这意味着他们并不是因为食物缺乏而食人。我们在山洞中发现了两层包含有食人族遗骸的化石层,这意味着食人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持续的,”卡斯特罗说。另一个有意义的发现是,考古学家已经确认的11名“受害者”中大部分是儿童或者青少年,这表明他们杀死了其他族群的年轻一代。

        墨西哥境内有这样一个传说,在该国北部地区曾有一些与世隔绝的古老部落,他们竟以吃掉本族人的方式来祈祷来年粮食丰收。2011年10月,考古学家在该国北部杜兰戈州山区的确找到了“食人族”存在的证据。这些证据就是据称追溯到1425年的30多根人骨,这些人骨被挖前埋在海平面以上9530英尺(约2600米)的一个洞穴上。经过研究,考古学家发现其中80%的骨头都被烹煮和切割过,由此可推测当时居住在此的Xiximes族确是食人族。据传教士留下的历史记载,Xiximes族人认为,在一场战斗结束后,若食用敌人的尸体,并在祭奠仪式上供奉清洗干净的人骨,那就可以确保本部落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饥饿、宗教上的某种认识、精神异常都会导致人吃人事件的发生。人们过去甚至公开地食用他人或自己的肉以表达仇恨、报复、信念和忠诚。王莽在历史上被认作是一个篡位者,大逆不道的人,于是在倒台后其肉就被人们争相抢食,以示愤恨。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食物,也就是非生理上的原因导致吃人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人曾经总结过,大概有20种,也就是:报仇、报恩、雪恨、震慑对手、证实誓言、谄媚主子、偏嗜人肉、为治病强身、宗教迷信、人祭或者为了显示勇猛等等。食人部落的逻辑在为数众多的研究文献中,人们提到食人族吞食人肉的目的除了滋养身体之外,还带有自我转化、显示权力,或者将吃与被吃者的关系仪式化等动机。换句话说,与吃其他食物一样,食人者往往希望分享食物的功效。巴布亚的奥洛卡瓦人说,他们会将自己的敌人当做猎物并食用,是为了“捕捉灵魂”,以补偿失去的勇士。新几内亚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以保留一种叫做Nu的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甚至,即使对于热衷于嗜食同类的部族来说,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决定的事。根据《食物的历史》一书,“受难者将被食用的部分,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通常是人的心脏。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在阿兹特克人看来,吃下战俘的肉,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作为补充,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作为装饰。”而且,在很多部落看来,人肉是神的食物,食人是人与神交流的形式,是进行象征性统治的一部分。

        就连一代名将袁崇焕也没有逃脱被分食的下场,

        明思宗(即崇祯皇帝)在崇祯二年(1629年)十二月初将袁崇焕逮捕入狱。囚禁审讯半年后,在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明思宗以“袁崇焕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及至城下,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罪名于三年八月碟(zhe)刑(分裂肢体)处死于西市,弃尸于市。行刑那天,袁崇焕毫无惧色,他被五花大绑,押上刑场,“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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